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1999年,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在印发《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办法》的基础上,建立了房地产开发资质日常管理制度。通过资质年检,将一批开发实力差、无开发经营业绩及经营作风不正的开发企业清理出房地产开发市场。全年共分4批取消了194家无开发经营业绩、项目已竣工或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的房地产经营资质;暂停了25家开发公司的经营资质。此外,还对一批有投诉、经营作风不正、不按期缴纳统计报表、不按要求进行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小区“清违复绿”及资金、技术人员不足的开发企业采取警告、限期整改等措施。这些措施取得明显的效果,有力地打击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少数不法经营行为,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