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1999年,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中心办理施工招标工程项目304项,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中标价101亿元。其中,应招标工程项目210项,已招标工程项目210项,招标率为100%。在已招标的工程项目中,公开招标170项,公开招标率80.95%,建筑面积119.17万平方米,中标价为45.61亿元;邀请招标40项,邀请招标率为19.05%,建筑面积83.47万平方米,中标价为15.05亿元。实现了应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两个100%的目标。另外,自营、私营已招标工程94项,建筑面积为273.01万平方米,中标价为40.52亿元。全年市属施工单位中标工程项目有175项,占施工招标工程项目的57.57%;建筑面积221.57万平方米,占施工招标工程总建筑面积的46.58%;中标价46.6亿元。
这一年,该中心在规范建设有形建筑市场,强化招投标管理,扩大工程招标范围,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投标机制,加强交易中心的运作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广州市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逐渐走向规范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规范建设有形建筑市场。一是建立规范招投标管理程序,将招投标全过程的16项程序的操作内容形成办事制度,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招标投标报名制度,强调工程项目的投标一定要公开报名。三是建立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的制度,采取4种方式公开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信息:1.在交易中心电子屏幕上公开发布,实行每周二、周四发布工程信息制度;2.在交易中心设置信息公布栏,便于企业随时查询;3.市政重点工程在报纸(《广州日报》)公开发布招标信息;4.利用市城建计算机网络公开发布工程招投标公告,成为广东省第一家运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布招投标信息的有形建筑市场。四是建立摇珠选择投标入围队伍的制度。实行该制度后,有效防止了业主指定施工队伍的现象。五是建立专家评标制度和容量为710人、14个专业类别的专家库。六是建立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在市交易中心驻场办公制度,实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现场全过程监督,检查交易主体各方的行为是否规范,督促建设工程进入有形市场操作。七是对招标工程实行后跟踪管理制度。为了防止招标工作流于形式,保证招投标工作成果,该中心对招标工程实行后跟踪管理制度。7月和11月,与广州市监察局驻场办等有关部门对20%公开招标的工程进行了两次跟踪抽查,检查招标项目的合同执行、施工质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架构等情况,同时核对有无转包、挂靠等情况,填写《调查记录表》,形成招标工程检查材料,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检查结果表明,这些项目合同执行良好,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造价均得到较有效的控制。
扩大工程招标范围。这一年6月,该中心开始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业务。到年底完成监理招标的工程项目29项,中标价为3189.88万元。其中,公开招标23项,占完成监理招标工程项目数的79.31%,中标价为2947.54万元,占总中标价的92.40%;邀请招标项目6项,占20.69%,中标价为242.34万元,占7.60%。市属监理单位中标工程项目13项,占完成监理招标工程项目数的44.83%,中标价为673.02万元,占总中标价的21.10%。另外,私营和自营监理招标的工程项目5项。经过半年时间的操作实践,适当调整招标范围及评标标准,使监理招标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对于设备、材料、勘测设计等牵涉面广、专业性强的工程,采用“先进笼子、后规范管理”的办法,开展了设备、材料的招标业务,勘测设计的招标也在筹备中。招标范围从房屋建筑扩大到电力、电信、市政、绿化等,把内环路、地铁、高速公路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也纳入管理。
加强交易中心运作管理。一是依法依程序办事,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二是加强监督,对带有仲裁性质的事件,依法研究决定;对带有审批性的事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做到合理分解权限,加强监督;三是继续执行廉政建设规定,实行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工作人员适时轮岗和双人操作制度及内部审批程序会签制度等,有效地防止了以权谋私和腐败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李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