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务稽查工作
1999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把税务稽查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从6月起执行《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稽查系列改革实施方案》、《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稽查工作规程》,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年内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带动日常稽查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全年查处各类涉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1064宗,查补税款99540万元,占查补税款总额121961万元的81.62%,其中查补税款总额500万元~1000万元的大案18宗、金额11477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大案12宗、金额26353万元。做好税务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在市稽查局、各稽查分局设立举报站,通过新闻媒介把举报站的详细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据统计,全年共查处的举报案件有2468宗,已查结2206宗,查结率89.38%,查补各种税、费、金、罚款83892万元。全年全市稽查系列共查处涉税案件8084宗,查补税、费、金、罚款合计137610万元,当年入库99958万元。

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分局
市地税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