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9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以推动广州市经济发展为使命,做到“带好队,收好税”,在维护税法尊严,实施优质服务,创建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的突破。全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工商税收收入209.85亿元(不含海关代征),比上年增长14.32%,增收26.2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6%。其中:组织“两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收入160.4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02%,比上年增长13.03%,增收18.50亿元;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10.02亿元,增长5.62%,增收5328万元;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收入30.18亿元,增长22.25%,增收5.49亿元;组织金融保险营业税收入8.29亿元,增长29.14%,增收1.87亿元;在以上各项收入中,为地方政府带来可支配的财力为83.87亿元。此外,全年累计办理“三资”企业超税负返还10.40亿元,全年办理出口退税26.07亿元,支持了广州地区涉外企业和外贸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