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999年广州市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规范技改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年来安排的解困资金进行清理,完善《广州市企业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一是全面开展对财政周转金清理回收工作,制定《加强财政周转金清理回收工作的意见》、《广州市财政周转金呆帐处理的意见》,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以“一清四查”(清理预算收入过渡户、查帐户、查制度、查管理、查岗位)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性资金的清理检查工作,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整改。二是强化对国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中央增设的国债专项资金实施财政直接管理和监督,及时处理部份项目单位的违规问题。3.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制订《1999年广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意见》,并及时转发广东省财政厅等3个部门转发的《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落实开户银行许可证审批制度。抓好综合财政试点工作,进一步清理预算外资金帐户。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继续做好公、检、法、工商等执收、执罚部门和交通、城建、劳动等部门的“收支两条线”工作,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4.加强外经发展资金的管理,一是抓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本息的回收工作,对拖欠本息严重的农业项目,执行财政划扣的措施;二是做好政府贷款业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和贷款本息清缴工作;三是完善全市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管理。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的通知》精神,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广州市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工作管理。5.加强财政性建设资金管理。转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财政对基建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6.加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制定《广州市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园林绿化启动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城市建设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