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竞价投标上网
1999年,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要求,广州市工业系统组织10家符合条件的市属发电企业,对5.45亿千瓦·时的上网电量试行竞价分配,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价投标,广州发电厂等8家企业中标入围。竞价上网的电量结算均价为0.366元/千瓦·时,比正常上网结算价低20.26%。这是将电力生产引向市场经济的一次尝试,为今后逐步实行全部电量的竞价上网提供了经验。
(王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