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驻穗机构管理服务工作
1999年,广州市新增驻穗机构46家,全国各地驻穗办事处共1662家。广州市经协系统以政策指导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加强对全国各地驻穗机构的服务管理,全面发挥驻穗机构双向服务、双向辐射、双向引进功能,鼓励驻穗机构转变职能,增强经济工作的功能,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活动,为广州与国内各省市的经济合作活动穿针引线、搭桥铺路,使广州市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政务、经济、信息交流协作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增强城市的辐射能力。年内,广州出台了《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对县级政府以上驻穗机构蓝印户口指标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