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体制改革

  1999年,广州市农村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新的进展。已经确认的两个省级试点(江高镇、石楼镇)改革和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从化市太平镇经市政府批准进行试点。

  积极推进村委会直选和政务公开工作。在民政改革方面,全市需换届直选的村有974个,已完成的有971个,占99.69%。全市所有的村都实行了村务公开,其中达到规范标准要求的有1221个,占94%;经济社(村民小组)实行社务公开的有6399个,占经济社总数的63.4%,达到规范要求的1180个,占11%。在镇政务公开方面,制定了《广州市推行镇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并选定黄埔区南岗镇、芳村区东漖镇进行试点。

  农户用电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广州市管辖的1299条行政村全面取消了村级管电机构,把原来的县(区)、镇、村三级管电体制改革为县(区)、镇两级管理,实现了省政府要求全市年底前供电部门直接抄表到农户、收费到农户、服务到农户的目标。从9月份起,市辖区、县级市农户全部用电价格降到了每千瓦·时1元以下,其中番禺市0.85元/千瓦·时,花都市0.97元/千瓦·时,增城市0.95元/千瓦·时,从化市0.989元/千瓦·时,提前达到省政府要求年底前把电价降到1元以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