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1999年,广州市认真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30%的资金,以及统筹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提薪资金,保证城镇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18.52元,比上年增长6.77%,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4%;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833.92元,增长3.64%。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040.18亿元,比年初增长8.39%;市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751.44元,实际增长5.0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3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