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污染治理
1999年,广州市区设置了21个路检点,共抽检各类机动车200985辆次,排气合格133360辆次,合格率为66.4%;对排气超标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进行治理,经治理的车辆复查合格后才放行。从3月19日开始,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开展摩托车排气检测执法和污染治理工作。据统计,摩托车排气路检合格率为77.6%。对超标的摩托车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责令限期安装排气净化装置。为加强对排气污染较重的营运中巴、营运货车及公交车的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从4月19日起开展对这些车辆的巡逻检测执法工作。全年各机动车年审检测站共检测机动车88695辆,排气合格88395辆,合格率为99.7%;对10多户用车大户的车辆进行了抽查,共抽检车辆3662辆,排气合格3223 辆,合格率为88.0%。继广州市市区全面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后,4个县级市市政府所在镇均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并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