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泥渣土管理

  1999年,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对经批准成立的20多家散体物料运输公司进行了年审;每半年对散体物料运输专用车进行一次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换发标志牌,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使用。从这一年1月1日起,将5000立方米以下的办证权下放给区余泥渣土管理所,市市容环卫局把余泥渣土管理的重点转到了宏观控制和如何有效防止余泥渣土污染路面上。为加强源头管理,规定入施工场地外运车辆不得超载,凡违规者,限令停运。在市郊大小石矿场建成容量为200万立方米的余泥渣土受纳场,缓解了受纳场不足的困难。继续开展“军警民”联合上路检查和坚持早巡、夜查,坚决打击无牌无证运输余泥渣土的违章行为,使市区内“野鸡车”得到有效控制,余泥渣土污染道路的现象大为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