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9年是新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根据新法,广州市积极建立、推行用地预审等新的用地审批制度,全力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审批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厅确定广州市到2010年385平方公里的城市用地规模,广州市国土局完成了《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及报批工作,送审稿已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查同意,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建立了农用土地开发项目集体讨论制度、项目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为科学立项、成片开发、保证耕地占补平衡打下了基础。全年投入开发复垦资金5730万元,市级农用土地开发复垦项目49个、面积870.53公顷(其中耕地351.47公顷)。
全面推行土地有偿有期使用制。全年共收缴土地出让金33.55亿元,超额完成25亿元计划的任务,创历史最高水平,比上年增长3.87%。加大收回闲置土地的力度,促进建设项目的开发。全年收回和注销闲置用地批文82宗、面积319.07万平方米。至年底,广州市累计已收回和注销闲置用地批文共256宗、面积580.6万平方米,在全市已过期的房地产项目用地中,有近1/3的用地投入了开发建设,中山路沿线面积61604平方米的闲置土地,按规划建设有一定档次的临时商业铺面,投入使用。同时,为消化存量土地,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全年招标拍卖出5幅土地,成交金额27288万元,面积428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