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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社会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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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社会统计资料编制说明

    一、经济统计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1.1993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1993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

    3.附录:十大城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香港主要统计指标。

    二、本资料的地区范围均以1993年底为依据。“全市”包括市区、从化县及番禺市、花都市、增城市;“市区”包括越秀、东山、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芳村8个区。

    三、有关指标及计算价格的说明:

    1.本资料各项统计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均按国家统计制度规定;

    2.工、农业总产值均采用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

    3.国内生产总值的实绩数及比重是采用当年价(或称现行价格)计算,但以上年为100的指数则是用1990年不变价计算的;

    4.本资料中“国内生产总值”是采用西方口径,即包括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

    四、本资料使用的符号说明:

    “”空格,表示没有该项统计指标数据;

    “…”表示数值很小,达不到计算单位的要求。

(/广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