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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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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庭支出

    1993年,广州市农村居民人均总支出为3134元,比上年增长52.85%,其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3元,增长63.59%,占总支出的63.91%。

    1.生产性投入、缴纳税金和非借贷性支出大幅度增加。人均家庭经营费用支出856元,比上年增长41.23%;人均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107元,增长50.83%;人均缴纳税金40元,增长49.80%;人均其他非借贷性支出117元,增长27.62%;人均上交集体任务、提留和摊派款12元,下降61.79%。

    2.生活消费构成发生变化,建房“温度”开始回升。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中,食品支出居首位,居住支出列第二,其余依次排列是文娱、交通、用品、其他、衣着、医疗支出。

    (1)食品支出增幅颇大,而主食支出呈下降态势。全年人均食品支出984元,比上年增长44.60%,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9.11%,下降6.45个百分点。其中人均主食支出158元,下降1.21%,占吃支出的16.06%,下降7.44个百分点;人均副食支出622元,增长65.52%,占吃支出的63.21%,上升7.97个百分点。

    (2)营造居室的“热度”回升。人均居住支出291元,比上年增长85.04%;比重为14.53%,上升1.69个百分点,其中住房支出131 元,增长64.55%。

    (3)其它消费支出全面增长,交通、通讯支出增幅达数倍之多。全年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194元,比上年增长37.31%;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181元,增长6.61 倍;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48元,增长38.72%;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元,增长3.98 倍;人均衣着支出57元,增长12.45%;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3元,增长15.92%。

    3.14种主要耐用商品拥有量增减各半,增加的以贵重商品居多。年末,每百户拥有量如下:汽车3辆,增幅2倍;摩托车22辆,增幅40.91%;彩电48台,增幅33.33%;电冰箱24台,增幅2倍;洗衣机37 台,增幅37.04%;电风扇357台,增幅23.10%;收音机72台,与上年持平;拖拉机22台,减幅18.52%;机动船3条,减幅25%;自行车297 辆,减幅5.71%;缝纫机102架,减幅1.90%;手表235只,减幅1.24%;黑白电视机56台,减幅12.50%;收录机86台,减幅2.94%。上列商品拥有量中,达到省人民政府界定的小康线标准(平均每户拥有一台)的有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电视机4种。

    从支出结构发生的新变化来看,农民的生活水平又有进步的提高。

(苏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