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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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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庭收入

    1993年,广州市郊县农民人均总收入3640元,比上年增长27.40%,其中人均纯收入2661元,比上年增长23.62%,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82%。

    1.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有较大的增加。全年农民人均总收入中,第产业人均收入2281 元,占总收入的62.66%。总收入的构成情况是:人均劳动者报酬收入749元,增长28.57%,比重为20.58%,上升0.18个百分点;人均家庭经营收入2718元,增长25.06%,比重为74.70%,下降1.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种植业收入1660元,增长6.54%;人均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172元,增长72.65%。总的来看,农民收入的主体仍然是家庭经营收入,其中种养业收入所占比重最大,达到6成多。

    2.农民现金收、支与货币结存增幅较大。年末,人均实际现金收入(不包括储蓄借贷收入)2289 元,比上年增长27.43%,其中家庭经营现金收入1933元,增长20.37%。人均实际现金支出(不包括储蓄借贷支出)2406元,比上年增长52.18%。由于物价的上涨,农民现金支出的增速快于现金收入的增速。年末人均货币结存额2507 元,比上年增长34.28%,其中人均手存现金1333元,增长34.31%;人均银行存款1174元,增长34.25%。

    3.低收入户继续减少,高收入户不断增加。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在1993年调查的240户农村居民家庭中,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有6户,比上年减少7户,减幅53.85%,比重为2.50%,下降4.75个百分点;1000 ~2000元的一般收入农户有53户,减少21户,减幅23.38%,比重为22.08%,下降19.03个百分点;2000~3000元的“小康”收入农户有99户,增加42户,增幅73.68%,比重为41.25%,上升9.58个百分点;3000元以上的高收入农户共有82户,比重为34.17%,上升14.17 个百分点,其中有9户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占全部调查户数的3.75%。上述调查资料表明,广州市郊县的农民家庭已有7成多达到广东省人民政府界定的人均纯收入1900元以上的小康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