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居住条件
1993年,广州市居民拥有自有房的比例达30.0%,比上年上升了9个百分点;人均居住面积9.73平方米,增加0.47平方米。管道煤气普及率从12.33%上升至18.0%,电话普及率从27.33%上升至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