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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 分 目:商标广告管理 次分目: |
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1993 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适应广告市场发展的需要,于4月份颁布实施了《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并恢复了市广告管理所的职能,充实了管理人员,加强了对户外广告的管理。针对户外广告市场的现状,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引入竞争机制,允许有条件的广告公司经营户外广告,以培育和发展户外广告市场。到年底,全市共有经营性户外广告牌5800多块,总面积8万多平方米,全市户外广告营业额达7000多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12%和11.9%。此外,还有非经营性广告牌6万多块、公共招贴栏420个。二是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确定了市区主要路段的户外广告在三五年内全部实现灯饰化的目标。三是召开户外广告制作的研讨会和先进设备、技术、材料介绍会,引导广告公司采用新技术,开拓新媒体,以提高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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