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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 分 目:商标广告管理 次分目: |
概况
1993年,广州市商标广告管理部门共核转商标注册申请3967 件,比上年增长84.51%。年末有效注册商标6699件,比上年增长17.65%。全年共审批广告经营单位887户,办理临时性(含赞助性)广告经营登记122宗,办理户外广告许可证、登记证3280个,办理招贴广告2805宗(代贴广告26万张)。年底全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188 家,全年广告经营额达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5倍和85.36%。全年共查处商标案件641宗,罚没金额116.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25%和52.24%。其中,罚没万元以上案件32宗;责令侵权人赔偿案件98宗,赔偿金额达81.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1宗,有4名违法犯罪分子被判处徒刑;捣毁生产冒牌商品窝点34个,没收销毁冒牌商品65.3万件、冒牌商标标识2.2吨。全年查处违章广告案件153 宗,罚没金额64350元,分别比上年减少63.39%和66.98%。
为了促进商标广告事业的发展,这一年,继续放宽了广告经营的审批条件,取消了印刷企业和设计制作广告经营单位的“许可证”,并修订实施了《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培育和发展户外广告市场。与此同时,结合宣传《商标法》,加强对企业商标工作的指导,先后印发了宣传小册子2万本。培训企业商标管理人员2500多名,并对全市1万多户服务企业使用的服务商标进行调查登记,编印了《广州市服务商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