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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 分 目:合同管理 次分目: |
概况
1993年,广州市合同管理部门深入958家企业,检查各类合同25133份(合同金额61.0亿元);鉴证合同5071份(合同金额81.3亿元);查处合同违法违章案件30宗(合同金额3496万元),罚没50万元;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13宗(合同金额1.2亿元,争议金额4800 万元);清理三角债111宗,清回债款3242万元。
这一年,合同管理部门进一步贯彻经济合同法,在继续抓好办理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同时,通过制订工作制度、组织经验交流,使合同鉴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为把“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引向深入,对860家“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命名进行了审查考核,为连续5年获“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142户企业颁发了铜牌,并深入到34户未达到“重合同守信用”标准的国有大型企业调查指导,使其中14 户成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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