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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份制改造
1992~1993 年,广州市先后有13户经济效益较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国有工业企业实行了股份制改造。这些工业企业分布在造船、汽车制造、电力、日用化工、制药等行业,目前采取的股份制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企业之间互相参股的股份制。二是法人持股的股份制。新组建的企业集团和多方出资兴办的企业已大多采用此形式。三是国有企业职工内部持股的股份制。其做法是将原有的国有企业资产折股,吸收本企业职工投资参股,国家与职工“合股经营,共负盈亏”。四是公众持股的股份制。如广州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外发行企业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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