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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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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

    1993年,广州市人民调解工作重点抓了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和厂企转换经营机制中纠纷的调处工作。对农村大型械斗事件、城区房屋拆迁纠纷和厂企联片组织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受到司法部和省、市有关领导的好评。全年的调解成功率达95.3%,与上年持平;有效地防止了自杀事件18起、22人,防止民事案转刑事案64宗、157人。受到省市表彰的防激化有功集体20 个、有功个人44人;调解先进集体213个、先进个人399人。海珠区海幢街调解领导小组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曾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