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法制
分  目:司法行政
次分目:

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1993年,广州市共有街、镇法律服务所172 家,比上年增加1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收费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36%。服务所加强了指导管理工作,先后召开了协办公证工作和法律顾问业务等方面的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会,举办了4期业务讲座,选送了15人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短期业务学习班,并修订了《基层司法工作先进局、先进基层科(股)、优秀法律服务所的条件》等规章制度。在创优争先竞赛活动和全市优秀法律服务所评选活动中,被省司法厅授予综合优胜奖的有4个所、授予单项业务优胜奖的有15 个所;有10个所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法律服务所称号。

(李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