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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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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工作

    1993年,广州市劳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防逃和经济效益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新收“三教”(劳教、妇教、少教)人员7463名,年底在场“三教”人员10929名,比上年同期增加465名。劳教人员脱逃率为0.18%,脱逃人数和逃跑率分别比上年下降了54.1%和56%。槎头劳教所、戒毒劳教所实现“三无”(无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事故),少教学校连续三年实现“三无”。1991年9月成立的广州市戒毒劳教所5月份开始收容,至年底已收容263名。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1.1%,工业增加值增长50.35%。场所建设得到加强。东坑劳动教养学校被评定为部级劳动教养学校,岑村劳教所、第三劳教所被省劳教委员会命名为劳动教养学校。12月30日,广州市劳教工作管理处改称劳教工作管理局。

(谭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