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 | 前一篇 后一篇 |
|
类 目:法制 分 目:司法行政 次分目: |
法制宣传工作
1993年,广州市在宣传宪法修正案的同时,开展了专业法规特别是经济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举办了五期正局以上领导干部经济法规轮训班和外经贸部门涉外经济法规学习班。在全市公民中普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开展了多形式的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先后举办了广州市第四届法制宣传美术、摄影创作评奖活动和第五届法制宣传文艺汇演评奖活动,并对城乡社会面的法制宣传橱窗(栏)开展了检查评比,刷新或更换了全市交通护栏的法制宣传标语,浓化了法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