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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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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

    1993年,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免诉的刑事案件涉及的人犯有9385 人,比上年减少5.1%。经审查决定起诉6361人,比上年减少5.7%;决定免予起诉364人,减少26.5%;不起诉22人,增加46.7%。起诉部门在积极配合侦查部门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同时,与公安、法院配合,继续开展了打击抢劫、盗窃、车匪路霸和除“七害”等专项斗争,共起诉重、特大刑事案犯2812人,并对37件现行重、特大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全年召开宣判会58次,其中全市性宣判执行大会14次。结合办案,与有关单位开展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对免诉人员实行回访考察,落实帮教措施。

(吴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