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地方性法规
1993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广州市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伍安置规定》、《广州市公证若干规定》、《广州市公民义务献血和血液管理条例》,并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其中,《广州市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伍安置规定》,经批准于10月15日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