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风党纪党建反腐败斗争检查
1993年11月下旬,全市各区、县(市)、局(总公司)、市直属单位党委对本单位党风、党纪、党建、反腐败斗争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12月上旬,由市委领导分别带领检查组对16个局级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进行纠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