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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体制改革
1993年,广州市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本市的实际,制订了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在全市推行。在1992年试点的基础上,广州市工商国有企业已全部实行“放开经营、综合改革”,以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企业内部的各项改革。为了探索改革产权制度、理顺产权关系的新路,广州市选择了市机电局、轻工业局、医药总公司、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一商局、二商局等11 个单位进行设立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授权集团公司或大型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试点。股份制试点步伐加快,1993年,经工商登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从上年的21户增加到41户,而批准设立或批准立项的则分别达到52户和70户。其中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恒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为人民币2.47亿元的股票,并分别在深圳和上海上市。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在香港注册的骏威投资有限公司和以中国雪柜实业有限公司为主体的香港华凌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了股票。此外,广州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在NET系统上市。新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120多家。先后组建了广东轻工机械、华南缝制设备、珠江啤酒、泮溪饮食等12个企业集团,并对集团的股份化、国际化进行了探索。有23户优势企业兼并了27户困难企业。关闭了1户亏损企业,并让8户困难企业停产。与此同时,还对评价企业的经济地位、企业通过理顺产权关系扭亏增盈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制订出实施方案。通过以上改革,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