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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广州市人民政府1992年4月20日颁布十年规划的主要目标(1990~2000年)
一、主要目标和要求广州市到本世纪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任务是:全面提高科技、教育整体水平,建立多元化外经外贸格局,优先发展能源、交通、通信事业,加速传统工业调整改造,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重点发展高科技轻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与房地产业等五大产业,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内外辐射能力和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心城市。
主要方面的奋斗目标和要求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在切实提高经济效益,三次产业得到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国内生产总值在2000年达到619 亿元,十年间平均每年递增7%。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半(2000年为1980年的6倍)。
国民收入:在五大物质生产部门的单位能耗、物耗进一步降低和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国民收入在2000年达到385亿元,十年间平均每年递增6%。
工业总产值: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推动技术进步,扶植起一批后劲强大的支柱行业和拳头产品,工业总产值在2000年达到1029亿元,十年间平均每年递增9%。
农业总产值:依靠科技、教育兴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的稳定增长,农业总产值在2000年达到59.4亿元,十年间平均每年递增4%。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在城市流通中心作用不断强化,商品集散量不断扩大的同时,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在2000年达到400亿元,十年间平均每年递增10%。
外贸出口总值:结合调整出口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降低换汇成本,扩大出口市场和领域,市属外贸出口总值在2000年达到45亿美元,十年间平均每年递增12%,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幅度。
环境:全面实施环境保护,2000年末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内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噪音控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功能区标准。
人口:严格控制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2000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764.45万人,十年间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每年为11.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00年达到8097元,继续保持居于全国城市前列的地位。
职工工资水平:市属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后,年均递增4%。
人均居住面积: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2000年达
到10平方米以上,基本解决人均5平方米以下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二、总体规划蓝图到2000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将实现多方面的重大发展,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城乡现代化建设达到新的水平,从而为把我市建成繁荣、安定、文明、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基础。十年规划的总体蓝图是:
——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财政收入等重要综合经济总量指标在全国大城市中居于更前的位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相当于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经济发展速度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全市产业结构有明显改善,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能源、交通等薄弱环节基本缓解,具有广州特色的高科技轻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与房地产业等五大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90年的69%提高83%,广州作为中心城市的地位进一步强化。
——全市科学技术水平有突破性的提高,教育事业有较大的发展,经济发展基本转变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基本建成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托企业建设好若干个高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成果基本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并加快向传统产业的扩散,科技进步作用率在1990年21%的基础上提高到55%左右。教育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在老城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保持在90%以上,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教育的50%以上,市属五所普通高等学校(含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年招生规模3500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的总体水平成为全国先进地区之一。
——基本形成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十大支柱行业和25个拳头产品,依靠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实现工业优势的转换,初步形成起一批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新型企业集团,其生产、销售总值占全市总值60%以上,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成为全市工业经济主体,带动其他行业得到相应发展。
——全市对外开放规模有明显的扩大,经济外向型程度更高,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境外实现,初步建设起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沙经济区为主体的广州东南部经济开发新区域,形成县、区经济“两翼齐飞”的全方位对外开放经济格局,实现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多元化。
——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有较大改观,新城区开发与老城区改造实现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在公共交通、住宅建设、文化艺术、体育娱乐、商业网点、污染治理等公共设施建设上有重大变化,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全市人民生活达到殷实的小康水平,主要生活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中等收入国家标准,在全国处于先进地位。全市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市民居住条件、医疗保健条件、饮食条件、劳动条件、受教育条件有明显改善。
——全市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以企业富有生机活力为标志的四大体系。即以公有制为主体与多种经济成分相结合的所有制体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分配体系;以指导性计划为主,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的经济调控体系;以国营商业、物资企业、供销社为主渠道的,开放式市场与开放式价格相结合的商品流通体系。初步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稻穗鲜花献人民”的广州人精神和“团结、友爱、求实、进取”的广州市风得到弘扬,社会秩序安定,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进一步健全。
“八五”计划的基本任务和主要指标
一、基本任务
(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经济的适度增长。主要促进三个转变:由注重增长速度向讲求经济效益转变,由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向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转变,由投入主导型向科技主导型转变。推动经济真正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各项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要比“七五”有明显进步。
(二)合理调整产业结构,造就新的经济优势。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经济与城区经济一体化;发展基础工业,调整改造传统加工工业,加快第三产业建设,形成新的产业优势。重点发展高科技轻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与房地产业,建立起五大产业为主体的经济结构,使其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75%以上,从而强化广州市多元化、多层次、多功能经济中心的作用。
(三)积极扩大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向多元化多方位方向发展。着力加强涉外法规建设,制定鼓励政策和措施,理顺管理机制,健全服务配套设施,完善投资环境,推动更有成效、更为灵活地吸引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重点是有计划地建设好三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办一批规模较大的“三资”企业,创立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形成一批年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巩固和发展对外开放的格局。
(四)立足现有基础,加快老企业的更新改造。积极利用外资,集中部分资金和力量,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改造现有老企业。提高技术改造效益,重点选择列为支柱行业和生产拳头产品的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实行重大技术改造,使之主要生产技术、装备及其产品达到国际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水平。
(五)积极发展县、区经济,实现“两翼齐飞”。制定专门规划和鼓励政策,使乡镇、区街工业的增长继续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每个县、区都要建设起多个具有亿元产值规模的重点企业,每个镇、街都有一批高水平、大规模生产的骨干企业,形成以镇、街经济为主,以集体经济为主的经济格局。县、区企业的工业产值要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5%以上。
(六)高度重视科技和教育,发挥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多渠道开辟资金来源,增加投入,使科技、教育的发展超前于国民经济发展。依靠科学研究为经济发展做好技术储备,加快科技成果向企业及农村推广和渗透,重点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一批高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依靠教育为经济发展提供适用人才,普遍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七)集中力量保重点,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和企业集团。根据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的战略全局需要,集中力量确保全市19个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电力、交通、重要原材料项目;建设好20个企业集团,特别是工商贸、产供销一体化的行业集团。
(八)组建商品大流通体系,强化广州经济贸易中心优势。按照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总体目标,更新贸易观念,健全贸易机制,调整贸易政策,理顺贸易布局,强化贸易功能,发挥广州经济贸易传统优势并形成新的优势,重点建设好交易中心,物流中心、购物中心,信息中心,使之形成商品大流通体系。
(九)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经济立法和经济理论研究,促进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运行机制的形成。以增强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为中心,重点推进企业体制、市场流通和价格体制、财政金融体制、外经外贸体制、科技体制、农村经济体制、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制度、城市住房制度、宏观管理体系的改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进步。树立起广州人“团结、友爱、求实、进取”的新风貌,同心同德发展经济,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使人民生活尤其是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加强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使之与中心城市经济发展相协调。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国内生产总值:1995年达446亿元,比1990年增长41.63%,年均递增7.2%,提前在1994年实现比1980年翻两番。
国民收入:1995年达到290亿元,比1990年增长35.05%,年均递增6.2%。
工业总产值:1995年达到654亿元,比1990年增长50.49%,平均递增8.5%。
农业总产值:1995年达到48.8亿元,比1990年增长21.64%,年均递增4%。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95年达到254亿元,比1990 年增长64.59%,年均递增10.5%。
外贸出口总值:1995年达到23亿美元(市属),比1990年增长61%,年均递增10%,力争1995年外贸出口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出口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均提高到30%左右。
财政收入:1995年达到46亿元,比1990年增长21.89%,年均递增4%。
零售物价总指数: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零售物价总指数平均每年上升率控制在7%以内。
人口:199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02.45万人(户籍人口为646.7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2.2‰。
环境:1995年市区降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不再上升,其余大气质量项目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水源保护区水质接近国家Ⅲ类水质要求,城市环境噪声达标率达到65%,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达到20%。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995年达到6349元,比1990年增长28%,年均递增5%。
职工工资水平:市属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后,年均递增3.2%。
人均居住面积: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到1995年达到9平方米,基本解决人均4平方米以下困难户住房,比1990年增长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