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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事业 分 目:新闻出版事业 次分目: |
实施著作权法与国际版权公约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以来,广州市版权局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一是抓宣传,通过报刊、电视广泛宣传著作权法的基本知识及广州市实施著作权法的情况和问题,并设点接受咨询,散发宣传资料;二是抓管理,全市120多家报刊单位已配备了专、兼职版权干部,初步形成了版权管理网络;三是抓培训,先后举办了3期著作权法与国际版权公约培训班,培训版权业务骨干100多人。至1992年底,该局共接受咨询180 多人次,受理著作权纠纷案件1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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