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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事业
分  目:文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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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由市文化局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博学会于1992年11月7日至12 月19日联合主办。内容包括组织咨询活动、提供文物鉴定服务、组织专题文艺晚会,举办各类专题展览,以及召开文物专家座谈会等,还给从事文博工作20年以上的162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