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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事业 分 目:文化事业 次分目: |
概况
1992年,广州市政府颁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报告的通知》,有力地促进了广州市文化事业的发展。这一年,广州地区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5个(其中新增建的广东实验现代舞团,是我国第一个现代舞专业团体),民间职业剧团18个;艺术表演场所23 个,比上年增加2个;公共图书馆12个,增加2个,藏书560万册,增加21万册;群众艺术馆2个,群众文化馆12个,集体办文化站177 个;电影放映单位295个,轻音乐团(队)26支,音乐茶座62家,舞厅130个;大型游乐场3个,桌球室250间,电子游戏室300间;文化系统管理的音像出版(发行)社1个,音像放映点140个(含番禺市及市属三县),录像出租销售点16个,卡拉OK厅93间;字画销售点74个,业余艺术培训班10个。市文化局系统全年文化经费支出4201万元(含文物1179万元),其中预算内支出2750万元。完成基建投资2130万元,面积1.62万平方米(含住宅9250平方米)。
获奖文艺作品许雁创作的话剧《情结》获文化部第二届全国戏剧“文华奖”新剧目奖、中宣部精神产品“五个一工程”优秀戏剧奖、中国剧协第六届全国优秀剧本奖和广东鲁迅文艺奖四项奖励;粤剧演员倪惠英获中国唱片总公司的“金唱片奖”;红线女、许雁、潘伟行获广东鲁迅文艺奖个人奖;广东木偶剧团在全国木偶戏汇演中获3个剧目表演奖、4个单项奖。在市委、市政府联合举行的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0周年大会上,表彰奖励了22个“广州市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主旋律优秀作品”。
重大文艺活动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0周年,广州地区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组织了大规模的演出、展览、放映等活动。广东省首届戏剧节以及“'92中国旅游艺术节暨第六届广东欢乐节”在广州举行。广州市还举办了广州地区合唱艺术大赛、中小学合唱节及“南方之声”大型水上交响乐音乐会等。
粤剧和曲艺活动举办了南派粤剧展演,唱腔、器乐及作品欣赏会,还邀请马来西亚“马中粤剧访穗团”来广州演出。举行了1992年粤港业余粤曲大赛、广州市第四届广东民间音乐曲艺(私伙局)交流汇演等。同时积极开展粤剧技艺培训,在广州多宝街开办了小红豆粤剧学校,在市11中学举办的广州市中小学、街道粤剧学习班已结业三届。为振兴粤剧,市政府成立了广州振兴粤剧基金会,由黎子流市长任会长。
群众文化活动举办了“家庭文明之花”、“村镇卡拉OK”、“明日之星”等艺术大赛,“羊城之夏文化节”、“改革开放唱新歌,我为羊城添光彩”等系列活动,还有“爱心满花城”文艺汇演、街道文艺汇演、民间粤曲乐社交流汇演等。
对外文化交流市文化系统全年有71批746人次到境外演出、办展览、讲学和参加研讨会。举办了首届穗港少儿音乐之夏交流活动,邀请澳门演出社、马来西亚粤剧演唱团及5个国家指挥家来穗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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