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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
分  目:商标广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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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2年,广州市商标广告管理工作主要是:1.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虚假违章广告。全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609宗,其中商标侵权案件580宗;罚没金额76.46 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0宗;挖出制造假冒商品窝点和地下工厂20 个;责令赔偿注册人经济损失16 宗,赔偿金额8.87万元。查处违章广告案件418宗,罚没金额19.49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7宗。2.引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广告。针对广州市医药行业在商标使用上问题较突出的情况,重点抓了医药行业的商标指导工作。组织107个商标参加广东省著名商标评选,有41个企业的48件商标获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2个企业的23件商标获广东省著名商标提名奖。对全市现有的130家专业广告公司进行了调查,向国家工商局提出了5条改善广告经营的建议和措施。年中还召开了首届广州企业商标广告工作研讨会。3.促使商标广告定点印制工作走向正轨。全市已有2500多名印制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过商标法规培训,80%以上的指定印制单位均建立了4项印制管理制度,落实了专职和兼职审查人员。大批量印制假冒商标和虚假广告的现象已明显减少。全年新审批商标印制单位70户、广告印制单位50户。4.加强了商标核转注册工作。下半年成立了广州市商标事务所,加强了对企业商标核转注册的指导,全年共核转商标注册申请2150件,比上年增长1.7倍;办理变更注销、转让、补证1205件,商标续展537件。至年底,全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5694件。5.放宽广告经营审批条件。改变了过去实行总量控制的做法,突破了原不允许私营企业经营广告的限制。全年新发展广告经营单位190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登记证1576个,招贴广告4698宗(代贴广告31.5万张);审批临时性广告130 宗。到年底,全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301户(全民127户、集体131户、私营36户、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7户);年广告营业额达21580万元(不含市属以外单位),比上年增长87.39%。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