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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
分  目:经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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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992 年,广州市工商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2宗,比上年增加18.84%。其中市场管理3宗,企业登记管理3宗,个体私营管理20宗,合同管理2宗,商标管理8宗,经济检查46 宗。在复议应诉工作中突出抓了三条:一是确立行政复议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经过复议,共纠正7宗对企业处理过重的案件。二是改进审理案件工作方法,注意加强对当事人教育工作,依法协调行政争议。全年有50%复议完结案件是申请人经协调后撤回申请的。三是进一步建全法制机构,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把关。全年,市工商局复议完结案件71宗,其中维持26宗,变更1宗,撤销8宗,申请人自行撤回复议申请36宗。经复议后出现的16宗行政诉讼全部胜诉。

    这一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出现29宗行政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胜诉26宗,败诉1宗,其余2宗尚未审结。

(张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