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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
分  目:经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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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2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501宗,比上年减少39.90%;罚没金额3361万元,增加29.27%。查处案件数是改革开放十四年来最少的一年。罚没金额却是改革开放十四年来最高的一年。

    罚没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大案共325宗,比上年增加2.52%。其中单位违法151宗,占46.46%;个人违法174宗,占53.54%;10万元以上大案40宗,比上年增加48.15%。这些大案主要有:1.倒卖走私进口物品的案件。共查处106宗,虽然比上年减少72宗,但仍占大案总数的32.62%。查获的违法物资、物品主要有:走私进口汽车27辆、汽车发动机485台、录像机2804台、彩色电视机597台、香烟4.93万条、冷冻肉类副食品500多吨等。2.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共查处69宗,比上年增加39宗,占大案总数的21.23%。3.违反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的案件。共查处45宗,比上年减少18宗,占大案总数的13.85%。其中:无照经营的32宗,出租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的6宗,超越经营范围的4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3宗。以上这3类违法大案共220宗,占有处大案总数的67.69%。此外,查处的大案中还有倒卖特许减免税进口物品、倒卖国家规定专营或者专卖的物品、买卖进口物品的批文、制售非法出版物等案件。

    这一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机构作了适当调整:撒销黄埔区工商局检查站、番禺市和花县工商局缉私队;广州市工商局检查站、经济检查大队改为市工商局直属分局。

(沈以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