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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
分  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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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份经济合同实行强制鉴证

    1992年,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的法规、制度,对租赁经营合同、建筑合同实行强制鉴证,并取得显著效果。全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的数量和金额都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在鉴证的合同中,属强制鉴证的有1699份,金额30.46亿元,分别占总份数的50.75%和总金额的86.34%。通过对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和建筑合同的强制鉴证,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从而保证了这两类合同的顺利履行。如番禺市全年经鉴证的385 份建筑合同(总金额9.35亿元),在履行过程中无一发生纠纷。

(朱学诗)
梁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