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
分  目:个体经济
次分目:

概况

    1992年底,广州市个体工商户共11.75万户,比上年增长11.69%;从业人员19.29万人,增长15.17%;注册资金7.36亿元,增长33.09%;全年总产值6.8亿元,下降2.76%;销售总额和营业收入33.5亿元,增长18.41%;商品零售额43亿元,增长27.3%,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9.76%。

    这一年,个体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是:1.个体商业(含饮食服务业)发展较快,其中粮油商业尤为突出。年末从事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个体户共95628户,比上年增长12.54%;在个体工商户总数中所占的比重由上年的80.8%增加到81.38%。其中从事粮油商业的个体户达1917户,比上年增长了一倍多。2.农村个体户绝对数仍少于城镇,但平均发展速度则快于城镇。到年底,全市城镇个体户有66662 户,比上年增长10.74%;农村个体户50881户,增长幅度达12.96%。3.投资规模扩大。新发展的个体户的户均从业人数从上年1.6人增加到1.7人,而户均注册资金则从上年的0.73万元增加到1.13万元,增幅达54.79%。

    为给个体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放宽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凡允许街道、乡镇、三资企业生产经营的项目和品种,都允许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地待业人员直接来穗经商办厂。市工商局还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了个体大户、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承接“三来一补”业务、到海外考察及设立经营网点的审批权限问题,为外向型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工作。一是在扫除“七害”统一行动中,对个体饮食业、旅业、美容美发业和咖啡厅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共检查了10443户,查出有违法行为的102户,责成停业整顿68户,吊销营业执照11户;二是查处了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1000多宗,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三是继续抓好摊档入室工作,并以个体饮食业为重点,对占道经营、污染环境以及店容店貌、清洁卫生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王云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