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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审计、财政、金融
分  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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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2年,广州市预算内财政收入48.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35%。其中:市本级收入28.32 亿元,增长14.13%;区县级(包括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番禺市)收入20.53亿元,增长22.10%。全市预算内财政支出29.89亿元,增长21.80%。其中:市本级支出14.63 亿元,增长16.29%;区县级(包括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番禺市)支出15.26亿元,增长27.59%。上交中央、省财政26.98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1992年全市各级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工商税收收入50.55亿元,比上年增长15.98%。企业收入负数4.69亿元,负增长1.3%,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及所得税2.66亿元,增长13.07%;国有企业计划亏损退库(含粮食、食品、公用事业等补贴)6.69亿元,增长5.01%。农业税及耕地占用税收入(含农林特产税)0.61亿元,增长34.16%。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1.06亿元,增长3.48%。其他收入1.29亿元,增长7.63%。此外,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2.6亿元(不含中央企业部分),征收建筑税及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1亿元,推销国库券5.35亿元,分别完成中央、省下达的任务。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挖潜改造支出4.20 亿元,比上年增长5.85%;科技三项费用支出0.57亿元,增长36.01%;农口事业费和支农支出1.61亿元,增长27.10%;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7.97亿元,增长26.32%,其中教育经费支出4.41 亿元,增长28%;行政管理费支出2.12亿元,增长33.74%;公、检、法费用支出1.55亿元,增长26.42%;城市维护费支出3.44亿元,增长8.82%;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0.70亿元,增长30.50%;其他支出4.63亿元,增长65.34%;价格补贴支出1.5亿元,下降24.88%。

    1992年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一是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财政资金供求矛盾较为突出。二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增支因素不断增多,制约了一些重点建设项目的安排。三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理想,亏损问题仍较严重,制约了财政收入。四是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观念不强,税务违章案件时有发生。

    这一年,广州市财政工作主要有:

    1.加强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做好各项应收税利按期足额入库工作,开辟新的收入来源;对影响财政收入的政策措施,如减免税的审批、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财政补贴的核定等,坚持总量控制。同时坚持量人为出,根据国家和市的要求,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必不可少的重点支出项目;对超预算的各种新增支出,坚持要有弥补渠道;对市提出的新增支出,用新增收入或节减其他项目的支出予以弥补;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的新增支出,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把关;对事业单位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它们开展多种经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减轻财政负担。

    2.制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决定》的财税配套措施,其主要内容是:在权限范围内用好用足财税政策,对本市放开经营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利用境外资金嫁接改造的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科技型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采取一系列有原则的灵活措施,使它们获得较为宽松的外部条件。如对32户放开经营综合改革的试点企业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扶持性减免税措施,使它们当年增加还贷能力约1亿元,对其顺利转换经营机制起了促进作用。

    3.贯彻执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对原有财税管理制度与该《条例》不适应的部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一系列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有关内容;加强对市属会计事务、税务咨询和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考试工作,使本市财务会计的运作尽快适应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求。

(刘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