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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工业 分 目:轻工业 次分目: |
对经营者实行风险承包
1992 年,广州市轻工业局对部分企业经营者实行扭亏增盈责任风险承包。承包的内容,主要以企业全年实现利润或扭亏、减亏额,以及按市财政搞活企业措施规定应提取的企业自有资金额作承包考核指标,并由承包者投入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完成或超额完成指标,提成一定比例奖励承包者;未完成指标则以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以及当年的奖金作抵偿。经过一年的实践,在实行风险承包的20户企业中完成指标得奖的有18户企业的承包经营者。这20 户企业1992年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4.4%,比全局平均增长18.8%高出5.6个百分点;实现利润1.02 亿元,比上年增长75.3%;企业增提自有资金比上年增加4400万元,增长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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