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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公安 次分目: |
概况
1992年,广州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全国第十八次公安工作会议和广州市第十三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保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1.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一年来,以打击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为重点,共破获刑事案件26574宗(比上年增加10.6%),打掉各种犯罪团伙4044个,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9642名;缴获军用枪支70支、子弹1495发,追回赃款赃物、挽回经济损失共折款1.278亿元。
2.继续开展除“七害”斗争。全市组织了两次统一行动,并组织了除“七害”专业队伍,加强经常性的打击查禁工作。全年共查获“七害”人员47970名,其中卖淫嫖娼人员11354名、吸贩毒人员5576名。缴获海洛因6.2万克及鸦片等毒品134 公斤。公安机关还与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取缔了一批搞异性按摩和以色情活动招徕顾客的场所。
3.加强社会防范工作。一是建立巡警制,在治安复杂的地区公开武装巡逻。二是发展技术防范,以越秀区和番禺市为试点,建立公共安全报警系统。三是重点整治流花地区,着力扭转该地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混乱状态。四是全面整顿出租屋,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治安管理。五是继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市属内保系统刑事发案率继续下降。六是在旅馆业和公共娱乐行业逐步推行公开挂牌的管理制度。根据治安情况和问题,分别悬挂“安全单位”或“治安整改单位”的牌子,后者限期整改,整改好了方可摘牌。
4.认真实施《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并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罚,因而取得很好的效果,落实了市区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此外,市公安机关还对户口、交通、消防、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了改革,简化了手续,减少了层次,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着重抓基层,打基础,开展了“人民警察爱人民、学华乐,创一流派出所”的系列活动,并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完成了警衔评定和授衔工作,以此为契机,狠抓了队伍培训、廉政建设和反腐蚀教育,使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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