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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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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

    广州市两级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全年新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窃公共财物、走私、假冒商标、偷税、抗税等经济犯罪案件977件,比上年增加1%;连同上年底存案,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1275件。审结经济犯罪案件1018件,比上年增加11.9%。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经济犯罪分子1011名。其中,判决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含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339名。先后召开严惩经济犯罪分子宣判执行大会3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