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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199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1992年2月22日在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一、1991年预算执行情况
1991年,我市继续贯彻执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针,在广泛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和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1991年我市工业生产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企业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农业继续取得丰收,外贸出口持续增长,市场繁荣,物价平稳,城市建设和公用设施逐步完善,社会文教科卫等事业进一步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1991年财政收入稳定增加,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完成了各项财政收入任务和上交任务。
1991年2月我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1991年财政预算收入为392800万元,比调整后的上年收入数增长4.09%;支出为201720万元,比上年计划增长15.17%。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事业发展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出《广州市1991年1至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今年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并经市人大二十九次常委会审议同意,追加了部分支出,调整后的支出预算(包括中央、省专项追加经费)为247277万元。年终预算执行的初步结果,全市财政收入预计为411621万元(含耕地占用税和农林特产税,下同),完成年度预算的104.79%,比上年增长8.78%。其中:市本级收入预计完成246514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48%,比上年增长5.55%;区、县及经济开发区预计完成16510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44%,比上年增长13.98%。全市财政支出预计为245038万元,比上年增长7.28%。其中:市本级支出预计125766万元,比上年增长2.5%;区县及经济开发区支出预计119272万元,比上年增长12.83%。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我市地方财政收支未能平衡,赤字约75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大于收,预计赤字7500万元;区、县和经济开发区收支平衡。全市财政决算尚在汇审编制之中,上述各项收支数字以及全年执行结果还会有些变动。由于预算执行较预期为好,实际赤字数额比预计数会减少一点,具体应以决算汇编后的数字为准,届时再作专题汇报。
主要收入项目预计完成情况如下:
(一)工商税收收入完成432720万元,比上年增长13.03%。
(二)企业收入负数45413万元,比上年增加37.14%。其中:国营企业上缴利润及所得税16886万元,比上年下降10.08%;国营企业计划亏损(粮食、食品、公用事业等补贴)退库62299万元,比上年增加负数20.06%。
(三)农业税及耕地占用税收入(含农林特产税)为4688万元,比上年增长14.90%。
(四)其他收入9998万元,比上年下降28.70%。
(五)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9628万元,比上年下降9.08%。
此外,1991年我市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2.44亿元(不含中央企业部分),征收建筑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共1.16亿元,推销国库券、特种债券2.59亿元,分别完成中央、省下达的任务。
主要支出项目预计完成情况如下:
(一)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挖潜改造支出39528万元,比上年增长7.98%。
(二)科技三项费用支出4170万元,比上年增长25.60%。
(三)农口事业费及支农支出12657万元,比上年增长14.52%。
(四)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63073万元,比上年增长10.16%。其中:教育支出34456万元,比上年增长9.50%
(五)行政管理费支出15959万元,比上年增长21.52%。
(六)公、检、法支出12288万元,比上年增长7.78%。
(七)城市维护费支出3160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5381万元,比上年增长8.34%。
(九)其他支出2783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价格补贴支出19941万元,比上年下降3.91%。
为了完成1991年的财政收支计划,我市按照发展经济、搞好企业、培养财源、加强管理、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指导思想,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学习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经济的经验为契机,积极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创造较好的外部环境。在借鉴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经济的经验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结合贯彻中央、省关于增强企业活力的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制订、落实了搞好企业若干财税措施,从适当调整企业留利水平,拓宽企业技改资金来源,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产,改进企业职工分配办法,继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等方面,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此外,市本级财政在增加上缴中央、省任务和支援灾区人民抗灾救灾的情况下,还负担了我市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中需由地方负担部分的9%(另外1%由企业自行消化),以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大稳定、小调整、多贡献”的原则,按时完成了国营企业第二轮承包的签约工作;各级税务部门支持、配合国家税务局广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做好有关审核工作,及时办理出口退税19.64 亿元,使企业经营资金得到较快的补充;对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适当给予减免税的照顾。上述各项措施和工作,都对增加企业活力起了积极作用。
(二)大力开展促产增收、开源节流工作,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从年初起,各级财税部门就以市政府确定的“双保”企业、税源大户、盈亏大户、区街企业、乡镇企业为重点,制定促产增收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工作。通过发挥财税机关的管理职能,用活用足财税政策,积极筹集、认真用好财政周转金和培植税源基金,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努力使工作成果反映到增加财政收入上来。同时,通过改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完善对罚没物资处理、城市综合开发企业和境外企业收入的管理制度,适当调整个体工商业户税负等,不但加强了财税管理,而且拓宽了财政收入的来源,相应增加了收入。此外我们还加强了财政补贴的管理,压缩了财政补贴,在一定程度下缓解了财政的困难。为了确保年度收入的完成,各级财税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收入的征收管理;及早分级落实收入任务;抓紧对各项收入的督促入库工作,搞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开征,贯彻好新的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积极清理企业欠税和防止新欠;有计划地控制扶持性减免税,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保证了收入计划的完成。
(三)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科技进步。1991年,我市在财政、税收上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加快新区建设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在财政上,除在支出预算中适当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外,还对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借给周转金2000万元;筹集2000万元建立“广州市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基金”以低息有偿方式支持企业应用和开发科技成果;对工业企业技改贷款,安排贴息资金2000万元;对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技改项目,继续实行“税前还贷”。在税收上,对发展前景较好而又技改任务较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减免税照顾;对经鉴定认可的新产品,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减免税的扶持。同时,财税部门积极参与了市委、市政府草拟的《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实施办法》、《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以及开发番禺南沙经济区等重要规章的研究、修订工作,从财税政策、资金和财务处理办法等方面在权限范围内尽可能给予照顾和扶持。
(四)合理安排、努力控制财政支出,支持办好市政府决定要办的实事,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坚持贯彻紧缩财政的方针,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可能合理地安排支出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一方面坚持按照原定计划进度拨款,加强资金的合理调度,提高资金效益;另一方面努力控制各项支出,特别是贯彻落实全国控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购管理制止社会集团非生产消费膨胀的紧急通知》,加强控购指标管理,对小汽车等专控商品购置的审批适当收紧。同时,各级财税部门从多方面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在控制支出的同时,对市政府确定要办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财政部门积极筹集资金,提供财力上的支持,保证了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为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搞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安排和支农周转金方面继续实行倾斜和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建设,为夺取粮食丰收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推广农业新技术和科学种植方法,发展蔬菜、副食品、水果的规模生产,为保证市场的有效供应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加强财税监督和管理,努力减少财政收入的流失。财政方面,主要是成立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开展了对国有资产存量及其管理、效益状况的调查、清查、统计和分析工作,进行了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改进了预算外资金、各种专用基金的管理工作,强化了统筹平衡、合理调度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支持了组建企业集团、发展股份制企业等工作。税收方面,主要是开展了声势较大、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工作,使依法纳税的观念更加深入到社会各阶层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和个体工商业户税收等专项纳税检查,加强日常的财税检查,堵塞漏洞,减少了财政收入的流失;对流转税和涉外税收等主要税种,通过积极做好税政宣传、解释和纳税辅导,开展执行政策情况检查等工作,保证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各种不符合国家税收法规的做法,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各级财税部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使财税工作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
1991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上是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完成得还不够理想,扭亏增盈的效果不够显著,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财政收入的增长;财税管理工作未能很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一些工作例如对各种专项基金、“三资”企业、境外企业财务的管理有待改进,部分企业和个体户的偷税漏税以及骗取出口产品退税等问题仍较严重,财政的宏观调控功能有待于增强;财税宣传工作的深度不够,需予深化,以进一步争取有关部门、各界人士对财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1992年预算草案
今年我市财政仍然面临较多的困难和矛盾。一是必须支持企业深化改革但财政承受力减弱的困难加大。近几年,财税部门为了支持企业建立自我改造机制而实行的税前还贷、扶持性减免税等政策措施,每年的数额达数亿元;财政负担的贷款贴息、企业外债还款逐年增加。二是国营企业经济效益虽有好转,但还未能恢复到合理的正常的盈利水平;企业亏损面广额高的情况还比较严重,通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难度较大。三是国家财政今年继续采取一些新的增收节支措施及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影响,地方财政负担加重,全市财政递增上交额不断增多,基数加大。四是财政支出增长势头猛。市本级财政已连续两年出现赤字,支出增长的需求同财政可供能力的矛盾,已经成为当前我市财政的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综合上述分析因素表明,我市财政面临的困难仍然很大,平衡预算的工作相当艰巨。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市国民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1992年广州市财政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
——立足于发展经济,培养财源,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积极支持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支持商业企业搞活流通,改善经营条件,提高经济效益。
——大力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减少流失;坚持以法治税、依法理财,严格控制减免,增加财政收入。
——继续体现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支出安排上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适当增加对农业、科技、教育的投入。
——坚持总量平衡,做到经常性预算不留缺口,建设性预算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持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稳定、协调发展。
依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大会审议的1992年全市财政收入计划为431380万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4.80%,增收19759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计划安排257288万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4.37%,增收10774万元;区县及经济开发区收入计划安排174092万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5.44%,增收8985万元。
1992年预算收入是根据我市工业总产值增长9%,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11%的指标计算的,并考虑了如下增减收因素:(1)工业企业亏损压缩25%,商业企业亏损压缩20%,相应增加财政收入:(2)粮食、煤提价补贴由企业自行消化影响收入,粮食亏损补贴增加以及落实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若干财税措施等增减收因素安排的。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一)工商税收收入安排458580万元,比上年增长5.98%,增加25860万元。
(二)企业收入(包括国营企业所得税、上缴利润、计划亏损、企业承包收入退库)安排为负数47364万元,比上年增加1951万元,增幅为4.30%。
(三)农业税收入安排372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安排10250万元(不包括中央库50%部分),比上年增长6.46%,增加622万元。
此外,1992年国家初步分配我市购买国库券任务5.85亿元,比上年分配数增加4.08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26亿元。
根据1992年全市财政预算收入431380万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留市收入为206959万元,加上筹集预算外资金和省财政返还专项资金16125万元,全市可支配的财力为223084万元(其中:市本级117420万元;区县及经济开发区105664万元)。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条例》的规定,预算编制应当做到收支平衡。1992年全市财政支出安排223084万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197730万元增长12.82%。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11742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加14.5%(如剔除增人经费、提高标准、公费医疗经费增支的因素后,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率为7.5%),收支平衡。各区、县的财政支出,按照“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规定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求,自行安排。
在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中,由于较大幅度地增加安排企业挖潜改造支出(主要是技改贷款贴息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安排比上年减少。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一)基本建设支出安排15620万元,比上年计划下降13.2%,减少2380万元。
(二)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安排6200万元,比上年计划增长4.16倍,增加5000万元。
(三)农口经费支出安排5290万元,比上年增长6.9%,增加340万元。
(四)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安排21773万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长较大,增加4374万元。其中:教育经费安排9079万元,比上年计划增长9.7%,增加800万元;公费医疗经费安排5000万元,比上年计划增加3000万元。
(五)科学事业费支出安排1603万元,比上年增长9.2%,增加135万元。
(六)城市维护费支出安排19256万元,比上年增长8%,增加1426万元。
(七)行政管理费支出安排3170万元,比上年增长2.9%,增加89万元。
(八)公检法支出安排3140万元。
(九)其他支出安排19148万元,比上年增长36.8%,增加5153万元(主要是提高奖励工资和工龄津贴标准及1989年以来增人经费支出共4136万元)。
在市本级财政支出中,尚有一些主要项目由于财力不足而未能安排:(1)1990年赤字和1991年预计赤字共1.17亿元;(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地方负担的20%部分,现决定由财政和企业各负担一半,市本级财政约负担4000万元。
另外,对外贸出口创汇奖励金,财政部规定在中央财政取消专项补贴后,由企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我市地方财政不予负担。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预算管理条例》规定,从1992年起国家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已明确中央、省级预算按复式预算编列,计划单列市是否实行由各省自行决定。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我市1992年暂不实行复式预算。
三、深化财税改革,发展经济培养财源,为实现1992年的财政预算任务而努力
为了确保1992年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积极主动地做好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工作。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企业的活力是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财税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大力支持,认真帮助国营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加大企业内部改革的份量。进一步完善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若干财税措施,要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配合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去年九月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检查财税部门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保证措施的落实。对新出现的情况与问题要做好信息反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在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企业消化能力的条件下,继续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蓄水养鱼”措施,帮助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在加强财政、财务的管理的同时,本着多服务、多支持、少制约的精神,多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在面上企业基本完成延长承包期的基础上,选择一些骨干企业,参照首钢的经验,试行更长的承包期。对于现行承包基数确实不合理的,经审核批准,给予适当调整。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承包风险基金制度,解决企业包盈不包亏的问题。
(二)充分发挥财税的职能作用,促进生产发展,培植财源。当前,财税部门要把支持生产发展的重点放到支持企业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上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企业要增强活力,提高效益,扩大生产都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企业生产发展了,经济效益提高了,就能够壮大财源,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要调整财政支出资金的结构,从政策上、资金上帮助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建立和完善技术进步的激励机制。
——要多渠道筹措技改资金,支持现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特别是要加大对国营老企业的技改投入,要确实用好5000万元的技改贷款贴息资金,同时要尽快制定好“技改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办法,提高贴息资金的效益。
——在财税政策、财务管理制度上积极支持引进外资改造老企业。
——要注意选择和培植一批税利大户。在支持我市以“两车三电”为骨干的25个拳头产品生产发展的过程中,采取适当集中财力和给予优惠政策的照顾,使有条件的企业逐步培养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拥有先进技术装备,具有产品开发能力的集团企业,从而壮大财源基础。
(三)继续坚持不懈地狠抓促产增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各级财税部门要把促产增收工作的重点放在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上来。
——要从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入手,通过开展会计达标升级,推行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工作,促使企业严格经济核算,逐步解决核算不实、虚盈实亏的问题。
——要抓早、抓紧、抓好今年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财税部门要主动同有关方面加强配合,共商扭亏增盈的良策,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对亏损大户,财税部门要派出扭亏工作组,主动配合各主管部门和企业,深入调查亏损原因,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扭亏计划。另外,对长期亏损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财税部门在做好工作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果断的关、停、并、转措施。
(四)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财政收支平衡。为了保证今年我市财政预算的平衡,各级财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量入为出,认真安排好今年的收支计划,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在支出方面,要继续体现过紧日子的精神;做到公用性支出从严控制,生产性支出讲求效益;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冻结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的决定,刹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断膨胀的势头。对于超编人员和未经批准的机构,财政不核拨经费。同时,还要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重申严禁用公款送礼;继续支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纳入管理,抵顶一部分财政支出;积极探索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减轻财政负担;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好控购工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今年县以上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的增长幅度控制在5%左右。
(五)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财税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以法治税,依法理财。当前抓好增强财税政策法制观念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贯彻以法治税,对于巩固治理整顿成果,促进经济发展,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大力加强财税宣传工作。今年的财税宣传要以《国家预算管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会计法》等财税法规为重点,透过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和纳税义务人的财税法规观念、提高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在加强财政管理方面,除了继续做好对有关部门的财政切块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之外,还要对各种社会专项基金加强宏观管理调控和监督,以发挥这些资金的效益。
——要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各级财政、税务机关都要自觉维护国家政策、法令和法规的严肃性。税务机关要坚持统一税法、集中税权的原则,严格依法征税,把好减免税的口子。今年我们要在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方面多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收入征管制度,强化征管手段;要切实加强税收、财务大检查的工作;对私营企业和个体税收还要加强检查;建立和健全个人收入调节税代扣制度和个人申报制度。
(六)认真做好各项财税改革工作。财税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深化改革方针的贯彻实施,我市经济改革的步伐必然加快。为此,根据我市经济改革的形势要求,适当加大财税改革的步伐和力度。
——要加快研究和制定股份企业、放开经营企业和企业集团的财力管理体制,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组织试行。
——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面,要做好开展清产核资的试点工作。要组织力量对国有资产的情况进行调查;进一步搞好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制定企业经营使用国有资产的目标和管理责任,努力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由于中央已确定今年财税改革的重点是适当加快“税利分流”和“分税制”的试点,全国推行已势在必行。因此,我们要组织适当的力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强对“分税制”和“税利分流”的可行性研究。
同时,对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公费医疗等改革,财税部门都要积极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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