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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哲学、社会科学 分 目:学术研究 次分目: |
法学研究
1991年,广州地区法学研究工作进展较大。发表的论文、译文200多篇,出版专著和教科书30多部,出版调查报告共70 余篇。
这一年,广州地区法学研究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加强了对地方性立法理论特别是经济特区立法理论的研究,撰写并出版了《改革开放的轨迹——广东省十年地方立法》等论著,对特区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特区立法的特点、规律、原则及基本范围进行了系统的论述,从而使特区法学作为法学学科的一个独立分支逐步得到完善。
特区法学的建立和特区立法的实践,拓宽了法学研究的领域,推动法学研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法学研究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对物资管理、外贸管理、三资企业管理、股票与债券发行、证券市场管理等法律制度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三资企业的法律与实践》等一批专著与论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等机关也普遍加强了业务理论的研究,律师业务机构还召开了刑事辩护理论研讨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研讨会等。
这一年,法学界学术研讨和对外交流活动都比较活跃。省法学学会所属的10个部门法律学会,先后召开了学术讨论会,共收到论文200多篇。葡萄牙英布拉大学国际法、民法教授,荷兰乌得勒支大学国际法教授,波兰社会学院教授先后到中山大学法律系访问或讲学,中山大学法律系同学会香港会员回校进行学术交流。中山大学法律系也应邀派员到澳门讲学。(张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