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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审计、财政、金融 分 目:审计 次分目: |
概况
1991年,广州市审计部门根据当前企业经济效益低的情况,将工作重点从过去以财政财务审计为主转向经济效益审计延伸。共审计1550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6448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2824万元,已上缴2918万元(内含补交上年欠交369万元)。
经济效益审计 重点审计了一些经济效益特差的企业,以及调查了解一些经济效益下降的行业,提出调查报告,得到有关部门重视,收到良好的效果。例如:年初,审计1间轻工企业,该企业1989年和1990年共亏损达1亿多元。经过审计,发现该企业内销产品结构仍实行多年一贯制,产品积压,占用的流动资金无法回笼;企业管理混乱,内控制度失调,财务人员水平低,错帐、漏帐屡有发生等。据此,与该企业共商整改措施。同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市领导批示经委、财税等部门应切实帮助企业进行整改。经过整改,年底实现了当年减亏50%的目标。
此外,对市属塑料、针织、食品等轻纺工业进行行业性的审计调查,覆盖面分别占这些行业企业数的41%、90%和70%,根据其存在经济效益低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提出了建议;对一商局、化工总公司、医药总公司等3个行业的内联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针对这些行业中有些企业藉联营之机,搞虚假购销,截留国家财政收入,使利润下降等情况,提出了加强联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的建议。这些建议都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
财政财务审计对 7个区、县政府财政和36个乡、镇级财政进行了审计,审计覆盖面分别达53.85%和45%。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275 万元,应缴入库金额461万元。纠正了一些财政部门越权减免税收和截留财政收入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和完善财政监督的建议。另外,还对5个金融部门进行审计,除纠正虚列支出、挤占成本费用等违规问题外,并对一些银行的信贷业务制度执行不严和挤占信贷资金、虚列贷款等问题提出了建议,促其改正。对政府部门的审计,主要放在对城建、支农、水利建设、城市菜地建设、教育经费、人防经费等6项专项资金上,查出有的部门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均分别作出处理。
经市政府批准,对广州市设在香港、澳门地区的6户中资企业的1990年度财务收支及经营情况进行尝试性的审计,发现有部分企业成本核算不准确、收支手续不完备、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均已促其改进。
内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 加强对内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市已建内审机构753个,配备审计人员2839人,共审计3845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6854万元,查出损失浪费2171 万元,促进增收节支920万元。11 个审计师事务所接受各方委托,共审计或查证4516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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