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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国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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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县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

    花县从1989年10月至1991年5月,全县9个镇的181个村均已建立起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已收取94253户农户当年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653619元,分别占应收户数和应收费额的93.5%和95.4%。有偿使用制度加强了农村土地管理。一些干部和农户主动将多余的或过去利用职权多占的宅基地退回给集体;宅基地权属纠纷明显减少;违法占地建房案件从1990年的93宗下降为38宗。各村利用宅基地使用费积极兴办各种公益福利事业。到1991年11月底止,共支出115万元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岑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