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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国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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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1年,广州市属4县共批准建设用地10581宗,面积10121亩(内耕地5743亩),其中,属国家建设项目的共245宗,用地8209亩。在大中型项目用地中,交通、能源、工业用地占85%以上。

    一年来,国土管理的主要工作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市属4县测绘建制镇大比例尺城镇地籍图工作已完成59.3平方公里;城镇国有土地确权发证已完成86.5%,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已完成66.6%。全市土地开发共投资1467万元,开发农用土地18621亩,其中耕地13405亩,扣减当年全市(含8区)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8236亩,仍净增耕地5169 亩,继续保持了全市耕地消长平衡。番禺县被评为全国土地开发先进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土地管理法制观念,违法用地案件从上年的152宗下降为91宗。完成了《广州市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保护规划》和《广州市农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地名共命名、更名、销名245条。完成了158条3公里以上河流、水道名称标准化处理工作。开展了地名档案的建档工作。

(岑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