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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军事 分 目:兵役 次分目: |
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
1991 年3月12日至4月5日,广州市遵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10号文件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军区部署,对广州地区中央、省、市属和各区县的企事业单位,自1988 年9月1日后转业、曾授过军衔的军(警)官进行预备役登记统计。各级成立了军地联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别在135个登记站进行登记。分布在1300多个企事业单位中的1098名转业军(警)官,除8名因不符合登记条件外,其余1090名均履行了登记手续。其中师职30名,团职466名,营职238名,连职121名,排职59名,高级技术职务的10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84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82名。登记后,又研究制定了对预备役军官管理制度,如齐抓共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接转关系制度、出入转队制度、定期活动制度、请销假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