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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及实现八年绿化广州的达标标准和措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1990年6月22日颁布)
一
广州市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广州市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和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于1984年底报经国务院审批,原则同意的。
1989年8月全国绿委在长春市召开的全国重点城市绿化工作会议,要求全国各城市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修改完善原有的城市绿化规划,形成专门的城市绿化系统规划。
本规划区域,主要在8个行政区,面积1443.6平方公里,市属4县的一些重要绿化地区,也列入本规划之内。
一、主要绿化指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广东省实现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到2000年的绿化指标如下:
(一)城市(8区)绿化覆盖率28.5-29%;
(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约4.5平方米(按国家城建部统计指标,包括公园、小游园、绿化广场、游乐园、林荫道的面积);
(三)新建区绿化用地达建设用地总面积30%以上,旧城区绿化用地达建设用地总面积25%以上;
(四)新建工厂绿地达一机部部颁标准,精密仪器及洁净程度高的工厂绿地率为30~40%以上;一般工厂为20~30%;
(五)新建城市道路绿地,按城建部部颁标准,不少于总面积10~15%;
(六)港口作业区绿地,按交通部部颁标准,不少于总面积5%。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公共绿地
1.全市现有公园21个(含动、植物园),分布不均匀。为方便群众,规划增加一批公园,今后公园建设以小型为主。
(1)恢复黄埔区长洲岛的中山公园、仲恺公园和大沙地的原海员公园(新定名:东苑)。
(2)新建滨江东公园(原绿化公司保养站)、二沙岛公园、东风公园(原东风花圃)、江高镇河心洲公园和经济开发区小公园(在建中),扩建滨江西河滨公园、桂园和荔湾湖公园(三湖地区)。
(3)控制下列地段作为区域性公园用地,待有条件时兴建。
海珠区:七星岗古海岸、赤岗塔、琶洲塔、庄头、漱珠岗、滨江东水上公园;
天河区:瘦狗岭、岑村前山地(原废厂址)、员村旧天文台南林地、下塘花果山;
黄埔区:吉山鹭鸟林、区府东荔枝林、南岗立德粉厂旁相思林、长洲岛原济深和中正公园、南海神庙;
芳村区:市二十二中旁林地、船厂宿舍林地、花地杨桃园;
白云区:平英广场北面林地、珠江大桥林地;
各区的建制镇,都应留有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小公园或小游园的用地;
各区边沿现有的林地、果区要加强保护,为今后建立郊野公园创造条件。
2.游乐园已有3个,不再发展。
3.小游园现有185个,都在居民生活区中。利用区内零星空地,预计可增加50个。小游园投资省、建成快,改善环境效益好,是城市绿化建设的一个方向,今后新建和成片改造的生活小区,按每人1~2平方米留足小游园用地。
4.绿化广场现有11处。省委1985年原则通过,把广东省体育场改为英雄广场,树立广东省有杰出贡献的英雄人物的塑像,应积极争取省的支持。文明路省鲁迅博物馆前广场和广州图书馆前广场,要认真保护,不能改作他用。
5.花坛、绿岛现有30多处。它们是衡量城市绿化艺术水平高低的一个标志,对调整交通节律有良好作用,今后应在道路系统规划上作好安排。
6.行道树现有58万株(包括省、市管7米宽公路长629公里)。要发挥华南植物资源丰富的优势,逐条路(包括需更新的行道树)作出种植品种规划,以反映出祖国南方的亚热带风光和花城的特色,规划意见是:
(1)快慢车道之间的分车带,宽度不宜小于2米,不种或少种乔木,广种地被和地花,增加城市色彩;
(2)维护设施(含灌溉、护栏、管理站等)与市政工程同步;
(3)人行道种冠幅适中、干直、荫浓、有花和无害的乔木,解决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遮阴和美化城市的需要;
(4)坚持干道(含广场)两侧的建筑物的退缩红线范围的土地,必须作为绿地、防尘、隔噪、保护环境、增进人民健康和美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建封闭式的围墙;
(5)继续完善环市路的花环路和东西、南北(滨江.沿江路,广州大道和起义路、江南大道)两条红棉轴线;
(6)城市对外出入口的绿化,要各具特色,成为广州的一个标志;
7.街道绿化由于受建筑密度大,土地少,人口多等条件的制约,只能见缝插“绿”,向立体绿化发展。把阳台、天台、群楼的飘台和可以绿化的墙、柱面等可绿化空间都进行绿化,提倡家庭种花和插花,养荫生植物,美化居室。老街坊可参照南华西街、北京街和文昌街的模成进行建设;居住小区(新村)可参照江南新村、昌乐园和云泉新村的模式进行建设。
(二)生产绿地(包括花、苗圃和果、竹、葵、茶及香料等生产基地)
8区花、苗圃现有面积达436公项,超过国家城建部对绿化苗地按建成区面积的2%要求,苗木基本上自给有余,价格稳中有降。生产方式逐步由大田作业向温室、全天物候自动生产线发展,出现玫瑰、盆景、兰花和菊花等专业苗圃以及花卉生产中心。今后要有计划地做好城市大规格苗木生产安排,引种和驯化有地方特色的品种,为绿化、美化花城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近年来,果、竹、香料生产基地发展较快,果林面积达12400公顷,香料基地除芳村的茉莉外,九佛镇近年建成白兰林4000多亩。郊县还应进一步做好果树发展规划,调整品种结构,形成地方特色。如:萝岗暗柳橙,增城、从化的荔枝,石马甜桃,花地杨桃,夏茅香芒,茶滘榄,黄登菠萝,沙步香蕉,新滘岭南木瓜和大塘番石榴等,以四时佳果,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
(三)防护绿地
1.原规划防风林以白云山为中心,向东的两条分别延伸至东郊公园和大田山,向西延伸至珠江大桥,全长约60公里,现两边防护带大部分遭破坏,防风能力大为减弱。今后要整顿石矿场,严格控制防风林带上新的建筑物,不准乱建山坟,毁林开荒,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有林木。
2.小北江,流溪河的水源保护林,要加强抚育,今后两岸林木要按防护林管理,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以有效保护地面水源的水质。
3.位于城市的3个组团之间的农田绿化保护区,规划建立树、竹、葵、果、蔬和鱼塘等组成生态环境保护区,控制城市发展规模,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此外,堤岸、河涌能植树的都要进行绿化,以起到护田、护岸的作用。
(四)专用绿地(包括机关、工厂、营房、学校、医院、庭院、站场及一切企、事业单位内的绿地)
1980年航测片与1987年红外线遥感航测片对比,专用绿地面积由1700多公顷、增加到2780多公顷,增长53%,逐步由平面向立体发展,今后在提高立体绿化的质量水平的同时,还要把约3平方公里未种植的土地种完,实现绿化达标,各单位都要向花园式单位的标准努力。
(五)郊区绿地
1.城市林业,国家赋予新的内涵,作为城市生态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现在起由种植为中心转移到以加强经营管理为中心上来,具体要求:
(1)以绿化达标为主,提出高标准,高要求,以此带动整个绿化工作;
(2)以改造残次林为主,全面彻底消灭荒山和林中空地,全面完成沿海营造防护林和平原林网化任务,并要积极改善林分质量;
(3)以营造阔叶林、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为主,调整单一林种、树种结构;
(4)以护林为主,继续搞好改燃节柴,严格执行木材采伐一本帐计划,落实三防工作;
(5)以集约经营、发展绿色企业为主,发展现代化林业、产业。
2.维持已开放的6个风景区(白云山、莲花山、石门、萝岗、天鹿湖、筲箕窝)。规划增加金盘岭风景区,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番禺孖沙野生动物保护区。一个环游水上风景线(从石门开始沿珠江前后航道,乘船游览珠江沿线各景点:包括双桥烟雨、鹅潭夜月、体育岛、二沙别墅区、猎德、黄埔云樯、菠萝浴日、莲花山、长洲岛黄埔军校旧址和东征烈士墓、伦头果区、洛溪大桥、车歪炮台、芳村花地、海天四望等景点,游客可登上各景点游玩)。花县的芙蓉嶂水库,从化北回归线标志塔都纳入旅游景点。
3.森林公园现只有流溪河一处,规划增加白云区帽峰山和增城金坑两处。
4.除银河公墓、新市回族、麓湖满族坟场和十九路军坟场外,这几年新增了黄庄天主教坟场、柯木塱中华永久墓地和南岗港澳坟场。今后不再发展墓地,并加强现有墓地的绿化。
整个绿化系统由点、线、面组成,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北面有两条防风林带和大片林地护卫,西北面有一条水源保护林带,南面和东面是成片果区,中间有两片农田绿化生态区,以道路林带为连接。这样,可抗御来自东北面台风的侵袭,过滤东南方面的海洋季风,农田生态区成为城市小气候的绿色窗口,公共绿地和旅游点较均匀分布,城市绿化覆盖率有所提高,城市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将有所改善,方便群众生活,形成以大环境绿化为中心的体系。
花城轮廓:按营造市花红棉树的种植规划,配置有花乔木的行道树,作为花城的骨架,各行政区规划出自己的特色。如海珠区的海上明珠,芳村区的花城中的花城等。园林在植物配置上点出自己的个性,如陵园和黄花岗公园都以青松翠柏为基调,但前者以红花为主,后者以黄花为主;东山湖是翠堤春晓;荔湾湖是千树红荔,一湾绿水;流花湖是亚热带风光;晓港的竹子;海幢的古榕;西苑盆景;兰圃兰花等。风景区、行道树、花坛、绿岛和广场,四季都有较鲜明色相。各街道和单位庭院花红草绿,藤萝绕宅,楼满花果,兰蕙馨香。城镇散落在茂林修竹之中,篱豆花开,蔬果成行,村后风水林,村前养鱼塘,与生态农业相结合。
二
广州市1993年城区实现绿化标准及验收办法
市委、市政府作出了1986年至1993年“八年绿化广州”的决定。按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广东省实现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绿化标准
(一)绿化栽植率
1989年,全市的宜林荒山、荒坡、荒滩的绿化栽植率达95%以上。并且做到人工植树造林每亩当年保存株数为造林合理株数的85%以上;飞播造林当年有苗木200株以上,封山育林每亩保留主要树种80株以上,要分布均匀。
(二)1993年各项绿化达标标准
1.林业用地绿化率(有林地和灌木林地之和占林业用地的比例)达85%以上。
有林地主要指郁闭度0.3以上的林分(包括人工和天然起源的林分)。符合下列规定的幼林地及其他林地,可作为有林地验收:
(1)人工植树造林后3年,直播、飞播造林后5年,郁闭度虽未达到0.3以上的幼林,每亩有主要树种150株、树高1.5米以上(国外松每亩有80株、树高2米以上;桉树每亩有200株、树高3米以上)且均匀分布的;
(2)疏林补植或天然更新及次生林达到(1)项标准的;
(3)毛竹每亩30株以上,丛生竹每亩有40丛以上或郁闭度在0.3以上的;
(4)林业用地的木本果树达到合理株数(如板栗、荔枝、龙眼等每亩15株以上,柑橙、李、梅等每亩60株以上)树高达1.5米,且管理较好的;
(5)油桐每亩20株,油茶30丛以上;
(6)多年生已采收的茶圃和药圃,其他木本和草本作物区(香蕉、象草等)。
2.道路绿化率(包括公路和铁路)
(1)省管养的公路(指由市、县公路管理机构管养的国道、省道、县道和国防、边防公路)两旁的绿化长度达到全线适宜绿化长度的95%以上;
地方管养的公路(指市、县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科)管理的县道、乡道,以及1984年后报省公路局备案的地方公路)两旁的绿化长度达到全线适宜绿化长度的85%以上;
(2)铁路两旁的绿化长度达到全线适宜绿化长度的95%以上,适宜绿化长度,由铁路部门确定;
(3)道路两旁绿化,以栽植乔木为主,乔、灌、草、花结合(特别是在交叉路口、弯道内侧,分车道和高压线,管道所经的路段),路树高度要达到2米以上,生长稳定,才能列入绿化里程;如有缺树长度超过20米以上或树冠边缘相距超过10米以上的路段,则列为未绿化路段计算;
(4)隧道、桥涵、石质路基、石方护坡、水域和兼作堤坝等不能绿化的路段应减除其长度;
(5)道路两侧或一侧竹丛、果园或已绿化的山坡相连的路段,可列入绿化里程计算;
(6)路宽不足3米的道路两旁可以不种树,3.5米至6米最少要种一边或乔灌间种;
(7)计划近期改、扩建路段,应把公路绿化工程费纳入总投资内,在绿化达标验收当年或次年动工的,可列为暂免检路段,但公路绿化工程要与公路建设工程同时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做到路成树就。
(三)区绿化覆盖率
1.绿化覆盖率是指区总面积与下列6类绿地的面积和覆盖率(即各类植物垂直投影所覆盖的面积)之和的比例。
(1)公共绿地:指各类开放供人民群众游憩观赏的公园、动物园、小游园、游乐园、广场绿地、河(湖)滨绿地和宽8米以上并有设施供行人休息的绿地(绿地内的建筑小品、小水池、园道及服务设施等可计入绿地面积),行道树、绿带、花坛、绿岛、街道绿地等不列入公共绿地计算人均面积。公共绿地绿化率不低于95%以上。
公园要植物造景,突出个性,并且花草树木繁茂,园容卫生整洁;
行道树按调整布局规划,先搞好4个城市出入口的绿化标志,同时搞好3~4条主干道,1~2个广场,使之四季有花;
白云山风景区要形成山花烂漫一条线,有1~2片山林季相色片;
每个行政街至少要有一条自然街成为立体绿化街道(包括:平立面、阳台、天台和室内);
小游园增为70处。
(2)专用绿地:指居民住宅区、工矿、机关、营房、学校、医院、宾馆、站场、港口作业区、仓库及一切企、事业单位的绿地,绿化率达90%以上,栽花、种草、插花比较普及。按广州地区的绿化达标先进标准有60%的庭院达标;按广州地区花园式达标标准有5%的庭园成为花园式单位。
有阳台的居室,户平均栽花8盆以上。
(3)生产绿地:指花圃、苗圃、果园、竹园、茶园、多年生的药圃、油料生产基地。
(4)防护绿地:指对环境起防护作用的绿地,这些绿地按《森林法》规定,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绿化率达85%以上,株行距合理,生长稳定。
(5)风景绿地:指风景名胜区和构不成风景区的风景林片等,绿化率达95%以上。
(6)其他绿地:山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等),堤岸、濠涌、公墓和村、镇四旁绿化等,绿化率达80%以上。
古树名木按《广州地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建立档案保护好。
各区绿化覆盖率,根据现况和可能条件自行制订,但要努力提高。
达到上列标准的区和单位,为实现绿化区和单位。各区根据上列指标分解到行政街、建制镇和各部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部门要在区的统筹下按标准和年限达标。
二、验收程序
按省颁布的《办法》第二项规定,由区委、区政府自检达标后,向市委、市政府申报审核;各区都达标后,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申报验收。
省、市属的公路、铁路、林场的绿化,应与所在区同步达标,并单独列出计算指标,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区派人参加,实现达标后纳入区的申报计划,向市申报。
三、奖励办法
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后,确认已达标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颁发“实现绿化区、县(部门)证书”,提前达标的奖,不按期达标的罚,具体奖罚细则另行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
广州市实现绿化的措施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八年绿化广州”的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群众向实现“八年绿化广州”的伟大目标迈进。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广州市8个行政区要统一验收的要求,我市实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市区由区牵头申报验收,各部门、各单位的达标规划要纳入所在区的规划,同步实施。区的规划,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监督;各单位的规划,由主管部门审定,所在区派员参加审核,综合平衡。
各区、县规划在今年7月底前编制完毕,送建委、农委和广州地区绿委核备。各单位的规划在今年8月底前编制完毕。
三、市林业局、园林局是市政府的造林绿化主管机关,要组织力量帮助、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编制“八年绿化广州”的规划并组织力量进行落实。
四、市规划局把《广州市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纳入《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对控制的绿化用地要会同市园林局和市林业局划定绿线,不要改作他用。要落实绿化用地指标,把绿化的设计、收费等纳入建筑报建程序。
五、市旅游局要进一步把风景旅游区(线)的绿化规划具体化,逐步将绿化纳入经营计划;对外接待单位和窗口单位,要积极搞好绿化工作。
六、各区、县、各部门的绿化规划一经审定,就要坚决贯彻。建立起各级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领导办绿化点或绿化工程和定期研究绿化工作的制度,把绿化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八年绿化广州”的任务。
七、造林绿化是一项周期长、投资大、收益慢的公益事业,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决定以后对这项工作逐年适当增加投入。各级政府要在地方财政安排好造林绿化的资金,广开资金渠道,以确保任务的完成。
八、抓紧时机,为达标创造条件。花草树木成长需要时间,需要防止病虫害和人为的损害。因此,一定要抓紧做好今年的种、管、护计划,加强抚育、施肥和管护工作,为达标争取时间。
九、各区、县还要健全绿委机构和加强绿委的自身建设,使之能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