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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199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1991年2月25日在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一、1990年预算执行情况

    1990年3月我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1990年财政预算收入为3313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5%;支出为175146万元,比上年计划下降7.8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事业发展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关于广州市1990年一至九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今年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并经人大二十一次常委会审议同意,追加了部分支出,调整后的支出预算(包括中央、省专项追加等)为228809万元。年终预算执行结果,全市财政收入为343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2%,比上年增长8.53%。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计划98.93%,比上年增长3.8%;区县及开发区完成计划111.02%,比上年增长15.64%。1990年财政收入能够超收,是区、县和开发区超收的结果。全市财政支出228407万元,比上年下降2.34%。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基本平衡。其中市本级支大于收,差额约1000万元。这个差额尚未包括省、市财政待清算的资金4400万元,如省坚持要扣缴,市本级的收支差额将达到5400万元。各项收支的执行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入

    1.工商税收收入完成382823万元,比上年增长4.04%。

    2.企业收入负数57619万元,比上年减亏13.50%。其中:市国营企业上缴利润及所得税18778万元,比上年下降9.79%;国营企业计划亏损(粮食、食品、公用事业、外贸企业等补贴)退库76397万元,比上年减亏12.61%。

    3.农业税及耕地占用税收入(含农林特产税)为4080万元,比上年下降2.3%。

    4.其他收入14024万元,比上年增长29.59%。

    5.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10589万元,比上年增长62.66%。

    此外,1990年我市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2.72亿元(不含中央企业部分),征收建筑税1.03亿元,推销国库券、特种债券2.13亿元,分别完成中央、省下达的任务。

    (二)财政支出。

    1.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挖潜改造支出36607万元,比上年下降4.53%。

    2.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320万元,比上年增长2.03%。

    3.农口事业费及支农支出11052万元,比上年下降4.15%(其中市本级增长15.28%)。

    4.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57257万元,比上年增长3.72%。其中:教育支出31467万元,比上年增长2.44%。

    5.行政管理费支出13133万元,比上年增长16.59%。

    6.公、检、法支出11401万元,比上年增长8.13%。

    7.城市维护费支出31563万元,比上年下降21.44%。

    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4967万元,比上年增长12.99%。

    9.其他支出27565万元,比上年下降7.87%。

    10.价格补贴支出20753万元,比上年增长6.45%。

    1990年我市的财政、税收工作由于受市场疲软、经济滑坡的影响,遇到了很大困难,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减收增支因素增多,资金供需矛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我市财政预算执行结果能够达到这种程度,确实是很不容易的。这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发挥群策群力、为国分忧的总体精神分不开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努力克服种种困难,按计划完成收入任务。1990年我市财政收入客观上受到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各级财税部门通过加强征收管理、堵塞漏洞、控制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大力培养财源等措施,使财政收入仍能保持较好的成绩。全市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8.53%,保证了财政体制规定我市上交任务的完成。我市各项支出也基本得到保证。

    第二、服从全局需要,为中央、省适当集中财力作出应有的贡献。年初中央决定收回海关代征税,并增加我市向中央、省多作贡献的任务,使我市可支配财力按1989年口径计减少6.02亿元,这一因素给我市财政增添了很大压力,但这是中央的决策,我市坚决服从,已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

    第三、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安排上,我市从地方财力比上年大为下降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支出结构作了适当的调整,重点保油制气、珠江水泥厂、天堂山水利枢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保社会稳定,保工资性支出,增加农业投入,建立文艺创作演出基金,压缩一般性的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通过有保有压的调整,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优化的效用。在预算执行中增加了一些新的支出项目,如防暴队专项经费,“四所”(看守所、戒毒所、收容所、妇教所)扩容经费,公费医疗和调整工资等,这些支出对维护社会稳定是必要的,财政已尽量给予支持,但也有一些支出控制不严,超支较多。

    应该说明,市委、市政府对教育、科技事业历来是重视的,财政上也是尽力支持的。1990年财政支出中教育和科技支出的增长幅度不大,除了受市的整体财力减少所影响以外,还存在一些不可比因素。1989年,开发区给市支援了3000万元,还有市超收追加了1000万元,这些钱大部分用于发展教育科技事业。1990年市财政没有超收,开发区也无法再支援,因此,1990年的教育科技支出相对减少一些。如果剔除这些不可比因素计算,市本级教育支出实增5.1%,科技支出实增11.14%。

    第四、为缓解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形势好转作出了较大努力。1990年,财税部门根据市排出87户“双保”企业的要求,制定了支持这些企业的十项政策措施,随后又响应市提出的打好工业生产总体战的号召,把上述政策措施的若干项扩大适用到生产适销对路产品的其他企业。各级财税部门经常向企业提供经济信息,为他们调整产品结构、拓展市场助一臂之力。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开展增产节约,落实扭亏增盈措施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用好用活财政周转金,支持部分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缓解企业资金周转上的临时困难,取得了一定效果。

    1990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的来看是比较好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企业经济效益差,市场结构性疲软的状况仍未根本好转,财政收入的增长受到很大的制约;一些部门、单位过紧日子的思想还未真正树立起来;公费医疗实际支出增长过猛,未能实行有效的合理的控制;财税管理工作仍有一些薄弱环节。所有这些必须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研究解决。

二、1991年预算草案

    中央要求,1991年财政收支计划的安排,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通过提高效益,开辟财源,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继续坚持紧缩方针,调整支出结构;结合价格改革,减轻财政负担;坚持总量平衡,控制财政赤字。根据这些原则,今年中央拟采取以下几项增收节支措施:

    ——将商业零售环节的营业税税率,由3%提高到5%。

    ——取消中央财政对外贸企业的亏损补贴,即地方外贸企业的亏损补贴全部由企业负担。

    ——改进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办法,对地方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由原来中央财政全部负担,改为由中央和地方按“倒二八”比例分担,分两步实施,今年先按“倒一九”比例分担,明年再按“倒二八”比例分担。

    ——提高中央进口粮食拨交价,改按比例价拨交。

    ——取消非农业粮食销售每年递增1.5%的补助办法和取消省际间“议转平”大米补贴的办法。

    ——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同时取消建筑税。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今年少数地区还要向中央财政作些贡献。初步分配我省多作贡献任务3亿元。

    采取上述各项措施,目的是提高“两个比重”,也是中央尽力压缩赤字的需要。

    根据以上出台措施,经初步测算,今年全市可支配财力维持不了去年的水平,市财政更为困难,平衡预算工作更为艰巨。

    (一)财政收入计划按照上述措施,市对今年财政收入口径作了相应调整。包括:(1)按财政部规定将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列入收入计划:(2)从今年起,中央取消外贸企业亏损补贴,相应调整去年收入基数。调整后的去年收入基数为377374 万元,比原报收入实绩343308万元增大34066万元。根据财政部分配我市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结合我市国民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1991年全市财政收入计划为392800万元,比调整后的上年收入数增长4.09%,增收15426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计划安排240550万元,比去年增长3%,增收7008万元;区县级收入计划安排152250万元,比去年增长5.85%,增收8418万元。

    1991年预算收入是根据工业总产值增长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10%的指标计算的,并考虑了如下增减收因素:(1)压缩粮食亏损退库及调整粮食企业财务包干办法;(2)提高商业零售环节和其他饮食业营业税税率,相应减少部分商业企业收入;(3)1990年应处理而暂未处理的企业遗留问题(如:对企业减税还贷、困难减免和清算企业承包、留利等);(4)工业企业亏损压缩45%等。但未考虑生产用水调价等减收因素。主要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1.工商税收收入安排401600万元,比去年增长4.9%,增加18777万元;

    2.企业收入(包括国营企业所得税、上缴利润、计划亏损、企业承包收入退库)安排负数31477万元,比去年减亏1638万元,减亏幅度为4.95%;

    3.农业税收入安排3094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4.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安排10900万元(不包括入中央库50%部分),比去年增长3%,增加311万元。

    (二)财政支出计划1.根据1991年财政收入计划,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帐,全市可支配财力185920万元,比1990年初计划数163446万元增加22474万元,增长13.75%。其中:区县财力95177万元,市本级财力90743万元。加上筹集预算外资金及省返还专项资金15800万元,全市可支配财力共201720万元。其中市本级106543万元。1991年全市财政支出安排201720万元;其中市本级106,543万元,收支平衡。在支出计划中尚未把上年市本级的收支差额和今年中央要求增加的上交任务计算在内。

    2.1991年我市财政支出计划安排的原则是:继续坚持紧缩方针,坚持收支平衡,调整支出结构,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按国家产业政策区别对待,除适当增加对重点建设、农业和教育、科技事业的投入,保证市决定要列入预算的开支,以及对一些上年计划安排数明显偏低的专项支出(如计划生育经费)适当增加外,其余各项支出大体维持1990年年初计划水平。对各部门内部新增机构、增加人员、提高标准等新增支出,市财政难以安排。市本级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如下:

    1.基本建设支出计划安排18000万元,比去年计划增加3000万元,增长20%;

    2.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安排1200万元,与去年计划持平;

    3.农口经费支出安排5550万元(包括从预备费及其他支出安排给从化、增城两县扶贫贴息资金600万元),比去年计划增长12.12%;

    4.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安排17609万元,比去年计划增加1605万元,增长10.03%。其中:教育经费安排8279万元,比去年计划增加1000万元,增长13.74%;计划生育事业费安排600万元,去年年初计划偏低,因而今年增大300万元;

    5.科学事业费支出安排1468万元,比去年计划增长2.09%;

    6.行政管理费支出安排3081万元,比去年计划增长0.52%;

    7.公、检、法支出安排3126万元,比去年计划增加100万元,增长3.3%。

三、为实现1991年财政预算而努力奋斗

    (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广泛深入地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应以强化企业管理、调整经济结构、加速技术改造、切实扭亏增盈为主要内容。强化管理要着力推进企业的上等级工作,落实和搞好第二轮承包,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把提高经济效益与搞好企业内部分配结合起来。调整结构要以市的“八五”计划为依据,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广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支持县、乡镇和区街工业与大中型企业配套发展。加速技改要着力推进技术进步,重视技改投资效益,注意行业的协调和管理,大力促进名优、特优产品的发展。扭亏增盈要以节能降耗为主攻目标,制订具体措施,强化定额管理,迅速扭转近年来原材物料消耗不断上升的趋势。要求预算内国营企业做到:工、交企业的物资能源消耗比去年降低2-3%;工、交、商企业的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和商品流通费,扣除工资、利息、折旧开支后,比去年节省5%;工、商企业的经营性亏损额比去年明显减少,政策性亏损不突破核定的指标。为了争取经济状况的尽快好转,各有关部门要为搞活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企业也要增强自我约束意识,克服经营行为短期化的倾向。

    (二)坚持紧缩财政的方针,严格控制、努力节约预算支出。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要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的原则,严格控制、努力节约支出,体现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按照国家规定,今年各区、县和各部门原则上要冻结机构、编制、车辆和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要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经费开支的范围、项目和标准,节约会议费、旅差费、购置费等公用经费。要强化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坚持按照计划指标和进度拨款,并加强对各项用款的审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新增的支出,原则上不追加。对社会集团购买力,要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要健全购买力辅助帐制度,严格执行核定的指标;但对生产性项目或非财政拨款形成的购买力,可适度放宽控制,以支持经济发展。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鼓励其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创收,提高经费自给水平。

    (三)深化财税改革,把财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今年除了要以国营企业第二轮承包为重点,继续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之外,在财税工作上还要积极稳妥地搞好以下几方面改革,为实现财政预算创造有利条件。一是要配合有关部门改革企业投资体制,进一步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和推进企业股份制试点,吸引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发展经济。二是按照“补贴合理、过紧日子、稳定大局”的原则,改革财政补贴办法,减轻财政负担,腾出财力支持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三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财政、税收征管改革,使之逐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有关工作,深化税制改革。五是争取在适当的时候,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行业或企业进行“税利分流”试点,摸索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经验。上述各项改革,涉及面很广,不仅仅是财税部门的事情,请各个有关部门给予关心、支持和配合。

    (四)强化财税监督管理,推进以法治财治税监督管理同搞活经济是相辅相成的,前者是使后者得以健康发展的保证。财税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帮助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财税法规、政策,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特别要重视企业自有资金的积累、管理和使用,保证和落实自有资金中用于生产发展和技术改造应有的比例;对各类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要加强用款审核、监督,提高其使用效益。任何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办事,不得自行下达与税法相抵触的文件,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企业确有困难需在税收上给予照顾的,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报请经管税务部门审批。财税部门要依靠法律手段,坚决制止各种偷税漏税行为。对暴力抗税分子,公安、检察部门和法院要予以严厉打击,保护税务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和人身安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收宣传,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纳税人树立依法纳税观念、培养纳税人自觉纳税良好习惯的战略性任务来进一步抓好。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温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