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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1991年2月28日在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以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为首要任务,在中共广州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认真执行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努力开展工作。共举行了7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了63项议题,作出了18项决议和决定,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加强了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推动了我市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法律监督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原则通过的《广州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对于促使各项工作走上法制轨道,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把贯彻执行这个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了“一府两院”和本会的年度实施方案的报告,提出了认真落实、定期检查,切实把依法治市工作抓紧抓好的要求;与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了广州市依法治市动员大会,开展宣传月活动和法律咨询活动;组织传达学习了第二次全国部分城市市长学法用法座谈会精神;加强了对集会游行示威法和行政诉讼法宣传教育的检查,为全面贯彻和实施这两个法律打下了基础;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及法律知识第二个五年规划的报告,作出了决议。
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方面,常委会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证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贯彻实施,制定了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为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适应“扫黄”、“除七害”斗争的需要,根据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以法律手段加强社会文化管理的议案,制定了社会文化市场管理暂行条例。这两项地方性法规,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实施。城市建设拆迁房屋管理规定、《水法》实施办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等三项法规草案,经常委会初步审议,正在进一步论证修改中。常委会还参与了国家和省的立法活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国旗法、国徽法、民事诉讼法(试行)、铁路法、工会法、申诉法、预算法、烟草专卖法、著作权法、妇女权利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华侨捐赠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对外加工装配条例、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严厉禁止卖淫嫖娼的决定、关于设立海事高级法院的决定等20项法律、法规和决定的草案,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广东省实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关于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条例、广东省东江水系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三项法规草案,先后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研究、讨论,将修改意见综合上报。
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集会游行示威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9月底,常委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行政诉讼法准备工作的情况报告和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并作了决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各级机关干部正确理解和认识实施这项法律的重要意义。办公厅及各工作委员会还根据实际需要,分别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会同区、县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先后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保密法、档案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技术合同法、文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禁止向企业摊派条例、广东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拆除城镇华侨房屋的规定、广州市职工教育管理条例、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规定等16项专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常委会重视廉政建设的监督工作。去年6月任命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加强了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的工作机构。7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根据审议的意见,于11 月再次报告了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经过审议,同意了这个报告,并且要求市人民政府今后要继续抓好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
一年来,常委会受理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检举1246件(次),并严格按照《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由常委会办事机构研究,作出答复;或组织调查,作出决定,交有关部门处理;或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和答复。
对广大群众十分关切的社会治安问题,常委会督促市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扫黄”、除“七害”等专项斗争,保障了社会治安的基本稳定。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办复的《关于建立一支巡警队伍》代表议案,市人民政府已建立防暴队,于去年7月上岗执勤。去年3月和5月,分别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社会治安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汇报,检查了流花地区和一些区、县公安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提出了加强收审工作的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为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牺牲、致残人员进行抚恤等建议,市人民政府正采取措施遂步加以落实。对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有关工作委员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广州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常委会还听取了市公安局局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把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法制轨道》议案的实施方案。对市人民政府所拟定的《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也已在常委会第23次会议进行了初步审议。
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根据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授权,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了我市1989年财政决算。去年7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199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就落实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的实施、开拓国内外市场、搞活流通、提高经济效益,以及抓好促产增收、扭亏增盈、控制支出、保证收支平衡等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去年11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1990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为了更好地监督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并为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1991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作准备,常委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了调查研究,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八五”计划要点和十年规划设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调整产品结构情况等汇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使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程序规范化,常委会组织草拟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决算规则(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清理整顿“三乱”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的报告,作出了决议。为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加强广州市境外企业和境外资金管理问题》议案的实施方案,作出了决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经外贸工作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物价工作情况和市场情况的汇报。
为审议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广州市“菜篮子工程”总体规划》,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深入有关部门、单位调查情况,走访了部分镇、村以及专业户,邀请有关方面的行家、专业技术人员座谈,收集了大量情况和广泛听取了意见。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原则通过了这个总体规划,作出了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对总体规划作进一步补充修改,特别指出建设资金筹集的渠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号召全市人民、各行各业,群策群力,相互协作,关心和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为促进我市农业生产的发展,常委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科技兴农的决定的情况和办理《加强我市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工作》代表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根据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广州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方案》的决议,1990年是我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年限。为此,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联合组织了对《义务教育法》和《广州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通过听取市人民政府及部分区、县、镇政府的汇报,抽查和视察了68所中小学校,肯定了我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强调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特别是要切实解决荔湾、越秀、东山、海珠四个区小学师资队伍力量不足,城乡结合、边缘地区入学难,新建小区按规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大力扶持部分贫困地区发展教育等问题。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科技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建议。
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关于《再建一个华侨新村》代表议案的实施方案,经过审议,作出了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本着服务于侨、注重社会效益的宗旨,积极筹集资金,解决好这个问题。常委会在审议《加快修缮和改造出租的私有危房》代表议案的实施方案时指出,房屋安危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应该重视解决好这一问题,作出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力争用五年时间,把现有出租的私有危房基本修缮、改造完毕。关于《整治市区河涌》代表议案实施方案,常委会经过审议,作出了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制定整治河涌的全面规划,分期组织实施,确保达到实施方案确定的整治目标。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议案,作出了决定,同意市人民政府对该条规定的罚款额度作必要的调整修改,加重对一些违章行为的处罚。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广州海事法院的工作报告,作出了决议,对广州海事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强调要继续坚持海事审判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把海事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决议。听取了我市1990年区、县和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代表团出席洛杉矶国际地方政府首脑环境保护会议及进行经济考察的情况报告。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采取听汇报、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有重点地检查了市八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我市(医疗)急救工作急待加强》代表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在办理这一议案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各种关系,解决好落实经费、完善医疗设施、稳定医务人员队伍等问题,把议案继续办好。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政府执行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充分发挥我市华侨、港澳同胞众多优势,为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代表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督促落实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重点对我市各级法院已判决的一批侨房案仍未执行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提出了意见,支持和推动了法院执行判决的工作。有关工作委员会多次深入到县、镇,特别是深入一些重点扶持的贫困镇,检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扶持市属山区县脱贫致富和加强市带县工作两项代表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的执行情况,主任会议听取了汇报,分析了现状,提出了建议。
常委会一年来依法任命了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91名,免职36名;任命了黎子流、伍亮为副市长;接受了杨资元辞去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本次会议备案;决定了黎子流为代理市长。
三、密切同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参政议政服务
健全代表联系制度。常委会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和代表联组(小组)活动登记制度。除了选举单位联系本单位选出的代表和各工作委员会按专业联系部分代表之外,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五至十名代表,办公厅和代表选举联络委员会联系部分市人大代表,并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联系在广州工作和居住的全国人大代表、我市选举产生的部分省人大代表,还聘请联络员负责联组的日常事务,健全了代表联系网络。
组织代表开展活动。通过组织视察、检查、专题调查、座谈等形式,开展代表联组、小组活动近150次。对岭南橡胶厂污染问题的视察,促使该厂于去年6月底搬迁完毕,从而解决了同福西路一带长期被严重污染的问题。
改进服务工作。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组织专题学习、专题报告、专题座谈,为代表增发《穗府信息》,增订《人民代表报》,在《广州人大通讯》中宣传报道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呼声等形式,为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创造条件。为了更好地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代表来信来访,不定期地走访代表,听取意见,为代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此外,还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接访群众。去年7月和12月,分别召开了代表联组、小组工作会议和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研究探讨了进一步开展联组活动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办法。
四、改进议案工作,推动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15件议案,除大会期间办复2件外,交付常委会审议的17件(合并成7件),已由市人民政府提出办理这些议案的实施方案,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96件议案和65件建议都已办理,并答复了代表。
对市人民政府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委员会都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论证、听取提议案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向常委会会议提出初审意见。常委会有关部门还对市九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交付常委会审议的11件代表议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依靠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掌握办理进度,发现存在问题,有利于增进代表与承办部门的了解和信任,促进承办部门从实际出发,提高办理质量。去年第三、四季度,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分别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22件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办好这些议案、建议,切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去年除了继续坚持议案交办制度外,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了我市首次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表彰会,七个先进单位和24名积极分子受到了表彰。通过表彰先进,推动了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指导区、县和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动镇人大的工作和建设
我市的区、县和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是在党和国家制止动乱、平息在北京发生的反革命暴乱和召开了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的形势下进行的。搞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换届选举,全市402万登记的选民有383万人参加了投票,参选率为95.29%,共选出区、县人大代表3262名,镇人大代表5984名。选出的代表群体结构比较合理,代表中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妇女等方面保持了一定的比例,体现了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全市八个区、四个县在去年6月底前分别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县和镇国家机关负责人。
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加强了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在选举工作展开前,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一九九○年区、县和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就指导思想、宣传教育、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成立了广州市区、县和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通过培训骨干、深入基层、抓典型促全面等方式进行指导。同时,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以各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各区、县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后,常委会还组织了六个视察组,对我市执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及换届选举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但由于没有常设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项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去年,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借鉴外地的经验,决定在这次镇人大换届选举时,在镇人大主席团中设立常务主席。通过这次换届,我市82个镇都设了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现在,各镇人大主席团都有了牌子、章子和房子,有的还设了办公室,配备了一至两名工作人员,加强了镇人大的工作和建设。
常委会还密切了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去年7月,在区、县人大换届后,为进一步明确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使新一届常委会的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召开了市、区、县人大主任座谈会。11月,又召开了市、区、县人大工作座谈会,着重探讨了如何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的好经验,改进我们的工作。常委会各办事机构,也分别召开了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对口会议,加强了相互间的联系。
六、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人大工作
首先,注重了学习。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廉政建设等一系列有关文件和中共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讲话。同时,结合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反复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组织了集会游行示威法、涉外经济合同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法律知识和一些业务知识讲座。还多次组织了调查考察活动。
其次,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修订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制定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意见》、《关于实施<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办法》,使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又迈进了一步。
再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机关的部分办事机构。为了加强代表工作,增设了代表选举联络委员会。为了适应新时期对外交往的需要,在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增加了外事工作的内容,改名为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一年来,共接待了来穗访问的福冈、洛杉矶、奥克兰等国外友好城市访问团和议会代表团共五批,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四批,还接待了一些海外知名人士和荣誉市民,从而增进了与这些国家议会和人民之间相互的了解和友谊。
与此同时,常委会也注意加强机关的各项建设,经常教育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做好人大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树立勇于开拓、积极进取的精神,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常委会机关的办事效率不断得到提高。为加强常委会机关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常委会办公厅与“一府两院”办公厅、室,联合制定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办法》。
此外,常委会还加强了宣传报道工作,去年11月召开了“广州市人大工作宣传报道座谈会”,邀请了中央、省驻穗新闻机构和市各新闻单位及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参加。同时,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建立起通讯联系网络。一年来,常委会每一次大的活动,都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进行报道。不定期地举行记者招待会和新闻发布会。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广东新闻台办好“人民代表之声”专栏节目,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人大工作的开放程度。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我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一些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效果还不够好,这与常委会监督工作不够有力有关;有些代表工作制度不够落实;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所制定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决定,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继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步伐,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执法检查,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继续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监督工作;支持和推动市人民政府抓好经济工作,加强管理,力争我市工业生产的质量、品种、效益取得明显进步,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同时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监督和支持市人民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工作机构的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认真总结我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十年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研究如何改进和加强我市人大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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